石家庄:发布春节消费提醒 买年货食品要看批号

作者:   来源:燕赵晚报
2015-02-14 09:44:00

  餐饮消费要“知情”、购物要保留好票据、外出旅游须注重合同约定内容……春节日益临近,省会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年货琳琅满目,促销活动五花八门,采购年货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整理历年来节前购物容易发生的消费纠纷,昨日(13日),石家庄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从吃、住、娱、游、购、行等方面发出“八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谨慎消费、理性消费。

  石市12315消费维权热线在春节期间有专人值守,消费者春节期间如遇消费纠纷,仍可在工作时间段内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工商部门将第一时间予以受理。

  提醒1

  商场购物切勿冲动消费

  节日期间,各大商场都会搞一些商品促销活动,比如 “买一送一”“买100送50”等,这种方式看上去优惠,但实际上,是让消费者再次消费的“诱饵”。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首先应着重考虑自己的实际需要,不要仅仅因为有优惠而去购买其实并不需要的物品。

  工商12315提醒消费者,去商场购物要理性消费,对打折促销产品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明辨虚构原价,切勿冲动消费,陷入被动循环的消费圈子。参加抽奖、抵扣、赠券等节日购物促销活动时,应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经营者宣传海报上相关优惠促销的限制性条件,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购物计划,切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在超市集中购物后,要认真核对购物小票,在购买商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要正规发票。面对商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要敢于与商家交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购买家电时,要关注售后服务与服务收费。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当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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