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周斌
司法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公共安全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公安改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打击证券犯罪该出手时就出手、“打虎”“猎狐”彰显反腐强劲势头……2015年,全国政法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十大关键词,透视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之年。
司法体制改革
【镜头】山东省庆云县某污水处理厂未经环保验收长期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当地群众多次举报,但庆云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职。为此,12月16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检察机关试点公益诉讼以来,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回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5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9次会议涉及司法体制改革,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10多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随着一系列带有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改革举措陆续推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在2014年上海、吉林、广东等7省(市)启动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第二批11个省(区、市)试点工作陆续启动。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探索实践,已经开始为大范围改革实践投石问路。
8月20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启动公益诉讼试点。截至目前,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经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一批“环境污染没人管”“国有资产流失无人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回应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需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启动,改革进一步扩大选任范围,规范选任程序,扩大参审案件和监督案件的范围,确保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有职有权、履职尽责。
2014年年底,北京、上海试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深圳、辽宁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迄今为止,无论是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还是巡回法庭,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均已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提升了司法形象和公信力。
【点评】公正司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应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社会治安防控
【镜头】8月31日晚,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及辖区各个分局内警灯闪烁,随着一声令下,1700余位民警配备77式手枪和79式微型冲锋枪奔赴大街小巷,开始夜间武装巡逻防控,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回顾】2015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出全方位部署。9月23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以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为动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
针对我国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共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各级政法机关主动作为,加快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给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安全防护,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寄递、物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影响公共安全新的风险点。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和物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禁寄物品名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
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特警、巡警、治安民警街面联合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推动完善公交车站、地铁站、机场、火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勤务工作机制,严防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突发事件发生。
【点评】创新是公共安全工作永恒的动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只有不断创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确保公共安全,守护千家万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