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2015政法工作改革创新:高压打虎彰显公平正义

来源:法制日报
2015-12-31 08:06:46

  干预办案追责

  【镜头】2015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法警李朝阳受亲戚之托,向本院侦监处承办人电话询问其亲戚之子涉嫌强奸案进展、是否可以递交调解书等情况,并指使亲戚与被害人达成赔款协议。李朝阳因此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限期调离。

  【回顾】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或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说情、施加压力,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个规定”明确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架起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为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出台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公安部印发实施《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各地政法机关纷纷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违法干预办案的,一律记录通报,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1月6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这是“两个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相关典型案件,警示作用明显。

  【点评】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石,人情案、关系案削弱司法权威、降低司法公信,从治理“打招呼”“递纸条”入手,根除影响司法公正的“关心”与“过问”,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通报个案有助于“两个规定”落实,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深化公安改革

  【镜头】在家办理临时身份证、港澳游再次签注……群众无需面见民警,只需按照流程,就可以通过江西省萍乡市“网上公安”,足不出户办结120多种公安类事项和业务。

  【回顾】2015年2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由此拉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幕。全国公安机关勇担改革重任,强力推进各项公安改革,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制度性政策性改革举措相继推出,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户籍迁移制度、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相关领域配套制度不断完善,部分地市户籍政策全面放开。11月12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部署天津、河南、江苏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百姓纷纷点赞。

  简化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手续和取消来往大陆办理签证、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和异地考试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获得感。“原来跑断腿,如今一条龙”,不少群众做出这样的评价。

  【点评】让群众费腿办事,不如让百姓用嘴点赞。公安机关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改革,从户籍管理、交管、出入境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让权力做减法,让便民做加法,加减之间,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

  立案登记制

  【镜头】5月4日是人民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的首个工作日。当天,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68户村民因不服湖州市政府的一项行政复议决定,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湖州中院经核对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获得村民夸赞。

  【回顾】2015年4月1日,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5日,最高法印发《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立案登记制相关内容进行细化规定。自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各级法院对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9月30日,全国法院共登记一审案件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其中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分别同比增长22.9%、75.8%、60.5%。 

  各地法院还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电子法院,推行网上立案举措,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监督立案工作,实现阳光立案。

  【点评】立案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以立案登记制取代立案审查制,公民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打官司变得更加便利。这项改革举措得民心、顺民意,立案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