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时代”主题动漫作品征集公告

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适应新时代信息传播规律和传播方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组织开展以“法治新时代”为主题的动漫作品征集展示活动。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优秀作品发布仪式,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媒体、户外媒体、大型普法活动等多种方式,集中推荐优秀作品。

“法治新时代”主题动漫作品征集公告

来源: 法制网
2019-06-01 17:2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适应新时代信息传播规律和传播方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组织开展以“法治新时代”为主题的动漫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动漫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宣传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宣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熏陶,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作品征集

动漫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以案释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作品内容切忌与宪法法律无关,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作品题材可以采取剧情类动漫、公益广告类动漫等多种题材。

(一) 作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3.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重要法规。

(二) 格式要求

动漫作品时长分为1分钟、5分钟、10分钟三种类别。

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24帧/秒。文件提交格式为mp4。制作软件不限,但须为设计制作的动漫作品,不是实景拍摄,同时输出标准符合以上要求。

如有字幕,须为中文简体字,位置不得超出画面之外,音画字幕准确同步;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片头为作品标题,片尾为出品方和制作方;无穿帮,无跳闪卡顿等情况;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三、征集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10月20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为准)

四、报送方式

活动报名者可登陆中国动漫集团(www.acgnet.cn)、咪咕动漫有限公司(咪咕圈圈APP)、腾讯(http://news.qq.com/zt_http/fzdm.htm)任意一家官方网站,进入“法治新时代”主题动漫作品报名专区,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在线报送作品。

五、组织评选

对报送的动漫作品,主办单位组织相关方面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进行评审选优,按照类别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优秀作品各10名,分别给予10000、8000、5000元资助,提名作品若干名,颁发证书,在法制网进行公示。每个创作者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部,每个单位提交作品不超过5部。

六、宣传展示

活动过程中,对征集到的优秀动漫作品经审核后在中国动漫集团、咪咕动漫有限公司、腾讯官网上进行展示推介,并同步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央视网、法制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及全国法治宣传网站进行展示。

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优秀作品发布仪式,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媒体、户外媒体、大型普法活动等多种方式,集中推荐优秀作品。

七、注意事项

1.中国动漫集团、咪咕动漫有限公司、腾讯官网为征集活动报名受理平台。各平台在推荐评选时不向活动报名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

2.活动报名者可以选择上述任意一家平台报送作品,也可按照《中宣部 中央网信办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区的司法厅或所在单位的宣传部门报送动漫作品,但不能一稿多投,若有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创作者对报送作品必须享有完整版权,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所获权利,涉及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4.活动报名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主办单位依此评选、颁发证书。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的,取消参评资格。

5.本方案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王晗】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