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梁毅凌 来源:南宁日报 
2015-01-26 11:43:33

  (三)提高司法公信力

  1.推进公正司法。支持检察院、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落实法院案件立案登记制。深化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理改革,建立和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司法活动全程、动态监管,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建立司法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制度,严格落实违法违纪司法人员相关处理规定。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陪审制度改革,推行专家型人民陪审员选任制度。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相关环节的执法活动。

  2.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检察流程、检务信息等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等,实行审判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和检察文书统一上网公布、公开查询。探索创新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评判司法的途径和方式,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和涉诉信访工作中保障群众参与。落实公民自由旁听庭审制度,推行“公众开放日”活动,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促进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严格执行司法裁决。加大依法强制执行力度,深化法院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规范完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建立健全基层法庭和派驻乡镇检察室,探索便民易行的基层调解、审判等服务方式和检察监督方式,有效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四)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

  1.以法治保障“美丽南宁”建设。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深化“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和“美丽南宁·生态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建章立制为先导,加快制定完善城市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卫生、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居住区治理、农贸市场管理、征地拆迁、综合执法、生态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解决管理依据缺失、违法成本过低等难点问题。坚持素质提升为基础,突出抓好市民守法、尚德、文明等教育,加强对违法违章、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的曝光惩戒,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激励制度,引导形成文明有序的社会秩序。对“美丽南宁”建设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强化对城中村、建筑工地、居住小区等重点领域及车辆乱停、垃圾乱扔、摊点乱摆、“泥头车”超载撒漏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执法,增强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坚持以精细化、网格化、规范化为方向,把“美丽南宁”建设与夯实城乡长效高效管理基础、加快社区村屯基层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推动“美丽南宁”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2.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推行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等措施。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优化布局规模,完善社区办公和活动设施,理清政府与社区职能,提升社区自治功能。推进城市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网格员队伍,推动网格化管理与社会化服务有效结合。创新城中村治理模式,探索将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向城中村延伸。

  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上级精神在南宁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二是不重复,全面体现南宁要求。对中央、自治区已作详细部署的内容概括写、简要写,反映南宁实际情况的内容系统写、具体写,强调讲清道理、讲明措施,充分体现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新要求、新举措。三是不偏题,聚焦解决法治难题。针对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城市治理等领域及相关突出问题提出了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重点挖掘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综合执法体制、失信惩戒体系建设等法治建设积累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接地气”、能落实的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共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由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强调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二板块由第二部分构成。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南宁建设工作的实际出发,提出了法治南宁建设“六个提高”的具体工作任务。第一是讲提高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包括做好法规规章制定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引导制定完善社区(村)居民自治制度等三个方面。第二是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包括深入推进依法决策、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权力监督等四个方面。第三是讲提高司法公信力,包括推进公正司法、推进司法公开、严格执行司法裁决等三个方面。第四是讲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包括以法治保障“美丽南宁”建设、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完善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守法诚信建设等五个方面。第五是讲提高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包括依法从严整治违法行为、突出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建立打击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等三个方面。第六是讲提高全民守法自觉性,包括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作用、增强市民守法意识、发挥法治队伍的中坚作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等四个方面。

  第三板块由第三部分和结束语构成,提出要加强党的领导,为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提供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