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厉莉:提建议有股“执拗劲”

去年,厉莉提出的三个建议分别是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在民法典中区分经营性借贷和一般借贷、打击虚假诉讼。为此,厉莉针对“非法放贷”问题,到高校、金融管理等单位进行了深入的走访和调研。

全国人大代表厉莉:提建议有股“执拗劲”

来源:人民日报 2019-02-2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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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厉莉——

提建议有股“执拗劲”(新春走基层·代表委员履职故事)

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街头巷尾还弥漫着浓浓的喜庆气氛,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房山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就来到北京基金小镇调研。如何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厉莉这几天一直在为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建议作准备。

圆脸大眼,开朗率直。你很难想到,看上去有点“萌”的厉莉既是一位审判业务专家,又是一名“执拗”的人大代表。说她执拗,是她去年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一口气向大会提交了与非法借贷相关的三个建议,“今年还会继续提……”

一段时间以来,违规校园贷、裸贷等频频出现,随之而来的“高利率”风险与“暴力催债”等问题愈演愈烈。然而,通过现行的法律法规治理“非法放贷”有些方面还有欠缺。作为人大代表的厉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去年,厉莉提出的三个建议分别是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在民法典中区分经营性借贷和一般借贷、打击虚假诉讼。

由于“非法放贷”主体具有债权人身份,其对债务人实施的又多为威胁恐吓滋扰等软暴力,这些软暴力游走于现行法律的边缘,相关部门很难取证并对其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除非该行为涉及其他犯罪如绑架、人身伤害等,才能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有效制裁。

为此,厉莉针对“非法放贷”问题,到高校、金融管理等单位进行了深入的走访和调研。“有必要从立法的角度考虑强化惩戒力度,以彻底铲除非法放贷行为滋生的土壤,将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放贷行为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内。”

今年厉莉代表仍然关注金融乱象的治理。厉莉说,如果去年的着眼点在于事后追惩,今年则着重关注事前事中监管,希望相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来,加强监管,让民间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记者手记

沉甸甸的责任

为了根治非法借贷问题,厉莉代表聚焦加强监管和惩戒,从去年追到今年。

一个“追”字,把人大代表昂首挺胸、依法履职的形象,生动地展现在人们面前。为人大代表的“执拗”叫好!人大代表意味着责任和担当。正如厉莉所说,“人大代表是选民的一份真诚信任,必须担当;人大代表是一项实现人生价值的追求,必须努力;人大代表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必须尽职。”

(贺 勇)

【责任编辑: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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