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西藏千百年来的历史是一部厚重的书,那么过去的这60年,就是书页里波澜壮阔、最为华彩的篇章;
如果说西藏千百年来的历史是一曲悠长的歌,那么过去的这60年,就是乐谱上高潮迭起、最为激昂的音符。
60年不长,在岁月的长河里,只是一滴不起眼的浪花;60年不短,古老的高原从此焕发出生机和活力,一个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巍然屹立于12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大地上。
西藏在民主改革之前,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的政教 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占西藏总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被完全剥夺了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农奴主把农奴和奴隶当作私有财产,可以任意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在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直到民主改革时才被废止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这两部法典明文将人分成三等九级,规定人们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法典规定,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等,其命价为与其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仅为一根草绳。农奴主以野蛮、残酷的刑罚维护封建农奴制度,动辄对农奴和奴隶实施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投水等骇人听闻的酷刑。
西藏人民为摆脱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统治,争取自己的做人权利,采用过请愿、逃亡、抗租抗差和武装反抗等形式,进行了不断的斗争。
1951年西藏实现和平解放时,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肯定了改革西藏社会制度的必要性,同时对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根本反对改革,鼓吹“长期不改,永远不改”,试图永远保持农奴制度,以维护既得利益。面对西藏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要求,他们不是顺应民意,而是与国外反华势力相勾结,组织一系列武装叛乱和分裂活动,杀害中央驻西藏干部,残害拥护改革的西藏群众,并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宣布“西藏独立”,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叛乱。
1959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原西藏地方政府职权。从此,西藏百万农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获得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充分的政治权利、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快速发展,文化日益繁荣,社会祥和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机。
毋庸置疑,西藏实行民主改革以来的60年,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60年,也是各族群众当家作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享受各项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60年。今天,以藏族干部为主体,包括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在内的干部队伍,成为领导西藏各项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西藏各族儿女在各条战线上发挥着聪明才智,满怀豪情建设美好家园。看看新西藏的繁荣,想想旧社会的苦难,饱受封建农奴制苦难的高原儿女最懂得共产党的恩情,最感念祖国大家庭的温暖。60年的亲身经历让人们明白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西藏各族人民的前途和命运,始终是与祖国大家庭的前途和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西藏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西藏繁荣富裕的康庄大道。只有进行民主改革,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救西藏、发展西藏、繁荣西藏,各族人民才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雅江奔流,珠峰矗立;草原万里,蓝天无际。西藏各族人民在党的阳光雨露下幸福无比,更加期盼美好的明天。已成为高原主人的西藏各族儿女必将用自己辛勤的双手,守护神圣国土、建设幸福家园,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中国西藏网 特约网评员/许小娟)
(许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