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网上造谣或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

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将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国家网信办:网上造谣或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

来源:央视网 2019-08-01 16:05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央视网消息: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将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以下四种情形将被网信部门认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行为主体列入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一)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许可或者取消备案的行政处罚的;

(二)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上述第一项以外的行政处罚且拒不履行或限期未按要求履行的;

(三)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为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服务,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失信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另外,对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相关失信主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责任编辑:王晗】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