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有个词很吸引眼球,它就是“中国移动微法院”。周强院长评价,这一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动了电子诉讼服务向移动端发展,引领了世界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潮流。
实际上,看似新奇的微法院在中国还真不是什么新鲜事。宁波法院早在2018年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启了“微信打官司”,为未来中国实现“移动诉讼”奠定了基础。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专门项目组,在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研发出更加成熟的产品并向全国推广,互联网时代的中国司法新模式悄然开启。随着移动微法院的全面铺开,在新科技的技术支持下,不断地彰显出移动微法院的诸多好处。
一是顺应科技时代的必然趋势。当前全球已经进入科技时代,它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司法领域当然要与时俱进,旧有的司法模式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诉讼便利性要求的需要。因此,在司法领域满足新的需求势不可挡,这也是顺应科技时代的必然要求。
二是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让参加诉讼更加便捷。过去,当事人打一场官司,需要准备很多纸质材料、从立案、开庭、文书接受整个过程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另外,现实中还会遇到许多客观情况致使当事人无法及时参加诉讼,比如当事人在外地,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到庭参加诉讼,遇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无法参加诉讼的等等。而移动微法院的出现,一方面解决了当事人“磨破鞋”“跑断腿”的情形,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让当事人以最少的成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移动微法院解决了因为客观情况而使得当事人无法及时参加诉讼的问题,让当事人不因时间、地点等因素影响其及时有效地行使其合法权利。
三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过去,人民法院在整个案件受理、审理、送达等流程都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司法资源,随着案件量的日渐增多,司法资源紧缺、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也日益显现。移动微法院的出现,不仅一定程度上让开庭变得更加简便易行,解决了司法资源的紧缺问题,还大大提高了审理效率。
移动微法院的推广使用是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立足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着力维护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的有力保障。更具意义的是,移动微法院也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新科技带来的“司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