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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热议“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9-2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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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征,又是进一步推进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如何加深对两者内在关系的认识,既在民主的实践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又能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术界及人大工作者面临的现实任务。

9月17日,由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与北京市海淀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共同主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80余位专家学者及人大工作者在线上线下参会,围绕相关议题展开交流研讨。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包心鉴在发言中表示,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链条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主要体现在彰显民主国体、确保人民主权,坚持民主立法、实现良法善治,加强民主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等三个方面。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内在要求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机融合起来,实现“重要制度载体”和“重要制度平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武汉大学教授虞崇胜从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出发分析表示,发挥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作用,需要提高人大代表的角色意识、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完善人大代表的行为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李伯钧表示,2021年和2022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写进法律。需要重视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明确代表发挥哪些作用,并从密切联系群众着手,从多方面发力发挥好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莫纪宏在发言中提出,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任期制的“闭环性”是当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要解决的制度设计难题。他表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人民民主理论的新发展,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法理基础,必须要在法理上高度予以关注,在制度实践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加以完善和推进。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范进学表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权利,宪法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法治保障,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最根本、最有效、最可靠的保证。只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才能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正实现。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任佩文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时代新命题,以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议案工作为切入点,从进一步坚持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用足用好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的改革动力、进一步完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保障等方面,对改进和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君拥从农村基层民主视角出发分析认为,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探索实践能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提供参考依据。在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过程中,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党的建设是基层组织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

研讨会上,北京联合大学党委书记、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主任楚国清教授和北京市海淀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强出席开幕式并致欢迎词,北京联合大学党委原书记、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徐永利教授致闭幕词。

【责任编辑: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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