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八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从五方面提出28条具体举措,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而在2005年、2010年已经以国务院的名义下发了两个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显然那两个“36条”落实得不够理想。如果落实得好就不会有此次更高级别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了。较之前次,这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力度更大,高度更高,视野更宽,既着眼于当前的问题,又放眼未来。“意见”开宗明义地写道:“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问题的关键依然是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以空前的力度发布的“意见”定会得到很好的落实。
为了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得到全面地、高质量的落实,有必要分析一下前两个“36条”为什么效果不尽人意,从而吸取经验教训推动新举措全面落实。
首先,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认为社会主义是公有制,是计划经济,尤其曾经发生过的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关键时刻体制内企业有国家会出面救助,民营经济则缺少应有的帮助,久而久之在人们的灵魂深处形成了国有经济是自己人的概念。尽管我 国宪法、党的文件明确规定“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理论上讲,公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都是亲儿子,但在有些干部和群众的心目中依然把民营经济这个本是亲儿子的当成干儿子。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再好,需要各级干部去执行。有的干部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安全,在保护民营经济问题上畏首畏尾,裹足不前。2018年少数网民攻击民营经济,本该表态的部门却姗姗来迟。就当下而言,很多地方拖欠民营企业的款项迟迟不能结清。民营企业家用很大的精力讨债而收效甚微。这个问题必须认真解决,不能纸上谈兵。
其次,在把“意见”细化过程中应当遵循经济规律。例如,以行政命令要求国有大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其实,在一些地方有很好的经验。他们的经验就是以乡镇银行对应中小企业。乡镇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经济状况、产业前景、信用状况、账务状况都很了解,搜寻信息的成本低,服务的很到位。银行本身是企业,也要有一定的收入,因为它也是企业,它也要活下去。要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个结构问题,是一个各得其所的问题。是要有适合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机构。这是一个规律,符合规律的政策会得到很好地落实——落实成本小。
要正确地理解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逾的追求。但前提是富裕而不是贫穷。“共同”而不是平均主义。邓小平同志曾经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要部分先富,带动共同富裕,时机要把握好。共同富裕也还是有差别的,不是平均主义。而且能比较的是消费部分。积累的部分用于提高有机构成,扩大生产规模,这部分恐怕不能参与“贫穷”与否的比较。因为在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必须不断扩大生产的规模,否则就会在竞争中失败,整个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显然共同富裕不是杀富济贫,而是寻求一个合适的点,既能促进社会生产,又能保证社会成员心理平衡,社会和谐。其实,市场经济发展好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生机昂然地崩发,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这也是共同富裕。
讨论对民营经济的帮助和发展问题,也有一个内因和外因的问题。民营企业家要能够走在时代的前沿,引领时代潮流,不断创造出市场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当你的产品被市场所接受,资金回流得很快的时候,各银行给你的帮助就会送上门来。用自己的能力把自己搞伟大,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如果没有产品,没有市场,给你一堆钱又能怎样!我们满怀期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能得到全方位的扎实落实。
(作者李义平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