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五)

《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五)

来源:新华网 2025-04-0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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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全文)

五、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损害双边经贸关系发展

美国作为二战结束后国际经济秩序和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建立者和参与者,本应带头遵守多边贸易规则,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与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的贸易摩擦,但美近年来奉行单边主义和经济霸权主义,搞所谓“小院高墙”“脱钩断链”,四面出击挑起经贸摩擦,不仅损害了中国和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利益,更损害了美国自身国际形象,动摇了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根基,最终必将损害美国长远利益。

(一)取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损害中美经贸关系根基

2025年4月,美国白宫发布“美国第一”贸易政策报告执行摘要,称已详细评估国会关于取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的法案,并据此向总统提出建议。事实上,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即永久给予最惠国待遇)是中美经贸关系的核心基础,如果美国推动取消中国最惠国待遇,将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破坏中美关系和全球经贸秩序,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取消最惠国待遇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无条件地给予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最惠国待遇,这一要求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2018年,美国政府单方面根据其国内法,宣布对中国有关产品加征301关税,随后又相继在投资、技术出口等领域对中国采取一系列严格的单方面限制措施。美国的相关做法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的要求,其中,301加征关税措施已被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裁决违规。取消最惠国待遇的做法,无论是通过美国国会立法还是采取其他任何国内法律手段,都直接违反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下应承担的义务,是赤裸裸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

取消最惠国待遇严重破坏中美经贸关系和全球经贸秩序稳定。永久正常贸易关系是20多年来中美经贸关系稳定的基础,对中美两国间经贸往来乃至全球经济发展均具有深远和积极的影响。取消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将使中美经贸关系重新回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前缺乏确定性和可预期性的状态,甚至将导致中美经济“脱钩断链”。取消最惠国待遇,将大幅恶化中美经贸环境,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双向投资、技术管制、人员往来等其他各经贸领域也将受到影响。此外,取消一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最惠国待遇,将从根本上破坏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动摇以非歧视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将对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贸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中国坚决反对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破坏多边贸易体制。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国际贸易的基石,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之一,而最惠国待遇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国始终坚定支持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历史和现实表明,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符合各国共同利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威胁世界经济稳定和发展。中国一贯反对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破坏多边贸易体制的做法,希望美国正视取消最惠国待遇可能带来的恶劣影响,与广大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相向而行,共同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经贸秩序和国际贸易环境。

(二)美方泛化国家安全概念阻碍两国正常经贸合作

美国政府不断以国家安全为由,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出台各类经贸限制政策和措施。限制范围持续扩大,制裁力度不断加强。2024年9月,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中国商业环境调查》显示,美国对华出口管制、制裁和投资审查成为美资企业在华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贸易方面,美方宣称,持续存在的贸易逆差对美经济和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美方还以国家安全为由,通过加强出口管制、扩大对华制裁、关闭美国市场等多种单边措施,频繁加强对中国集成电路以及通信企业的限制。2025年1月,美国商务部发布《保障信息和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安全:网联车》最终规则,称中国网联车软硬件及整车“不安全”,限制其进入美国市场;同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等国无人机系统启动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国家安全风险调查。美方还称将扩大有关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的调查范围,以涵盖所谓“对手国家”控制的先进技术。

投资方面,美方出台“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及其配套行政制度,扩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权,限制中国企业在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敏感数据等领域的对美投资。2025年1月,美国对外投资审查最终规则生效,全面限制美国资金、企业投资中国半导体和微电子、人工智能和量子信息技术领域。2月,美国发布“美国第一”投资政策备忘录,提出将美对华投资限制领域从半导体和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领域扩大至生物技术、超高音速、航空航天、先进制造和定向能等领域,进一步加严中国对美国“战略行业”投资的限制。

美方实施的一系列贸易和投资限制措施不仅增加企业合规成本,严重阻碍两国正常经贸合作,还影响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严重破坏国际经贸秩序。

(三)美方滥用出口管制破坏全球供应链稳定

近年来,美方泛化国家安全,滥施长臂管辖,持续将出口管制政治化、武器化、工具化,对其他国家产业和企业实施制裁打压,严重阻碍全球正常经贸往来,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美方以国家安全和人权为名行打压遏制之实。2022年以来,美国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连续多次升级对华半导体和人工智能出口管制,从限集成电路到限制造到限代工再到限软件,几乎是对半导体全产业链的打压。美国对人工智能模型及提供底层算力支撑的集成电路采取歧视性管制措施,实质是在人工智能领域搞“三六九等”、分“亲疏远近”,剥夺包括中国在内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科技进步的权利。

近年来,美方以强迫劳动为由将中国多家实体列入“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实体清单”,并持续以人权为由对中国相关实体实施出口管制制裁。受制裁的企业并没有所谓“强迫劳动”问题,有的企业已全面实现无人化生产,有的企业已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其开展审计,未发现任何“强迫劳动”的证据。制裁使得中国企业无辜面临断供应、断资金、断合作的严重影响,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美方滥用出口管制,无理制裁大批中国实体。长期以来,美方对中方实施严苛的出口管制政策,还以涉俄、涉伊、涉恐、涉毒等为由,对中国实体使用“黑名单”工具进行打压遏制,中国被制裁实体面临供应链断裂、技术合作受阻等困境。近年来,美方对华制裁频次和烈度大幅提升。美国智库研究认为,“美制裁清单制定缺乏透明度与公正性。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增列程序依赖保密信息,缺乏透明度;增列标准较为模糊,缺乏明确界定;移出门槛极高,导致企业难以通过司法诉讼进行移单。”

美方措施损人不利己,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美方滥施长臂管辖,通过最低含量规则和外国直接产品规则,人为“筑墙”“脱钩”,违背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不仅使双方产业合作面临巨大不确定性,而且严重破坏国际贸易秩序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例如,美国2023年颁布的“1017”半导体规则首次运用最低含量规则,对于特定光刻设备,只要含有任何美国元素,对华出口时须向美国申请许可。美2024年颁布的“1202”半导体措施,对24种半导体设备设限,并增设外国直接产品规则,要求其他国家生产的相关半导体制造设备在对华出口时,只要含有特定美国元素就需要向美申请许可,目的就是禁止美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也禁止其他国家相似产品进入。美国芯片巨头英伟达表示,新规实际上威胁了全球创新和经济增长,并使其失去中国市场,处于竞争劣势。纽约联储研究显示,美对华各类制裁措施使美企业市值损失约1300亿美元。

(四)美方301关税措施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做法

美方301关税措施是典型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做法,既严重破坏国际贸易秩序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也没有解决美国自身的贸易逆差和产业竞争力问题,还推高了美国进口商品价格,成本最终由美国企业和消费者承担。近日,美方不仅未终止已有的301调查,反而提出就所谓非市场政策和做法对中方开展新的301调查,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301关税不符合多边经贸规则。301关税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基本、最核心的最惠国待遇、约束关税等规则。2018年4月,中国将美国征税措施起诉至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20年9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公布案件裁决,专家组全面支持中国的主张,认定美国仅针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条的最惠国待遇义务。美国于2020年10月26日提出上诉。但因美国此前阻挠,上诉机构已陷入停摆,导致该案件处于上诉待审状态。

301关税无法解决美国的逆差问题。2018年以来,美国已经连续7年维持对华加征301关税。其间,美国整体的逆差并未因此下降,反而从2018年的9502亿美元升至2024年的12117.5亿美元。

美国希望通过对华加征关税来降低对华贸易依赖,实现进口来源多样化。中国是美国最大的进口来源国之一,这对美国而言并非坏事。新冠疫情期间,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大量个人防护装备满足了美国抗疫需求,很多防疫产品的关税豁免一直延续至今。

301关税严重损害了美国企业竞争力和消费者福利。301关税使得涉税商品的价格更加昂贵,相关成本大多由美国进口商、批发零售环节和消费者承担。2023年3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232和301关税对美国内产业经济影响的报告显示,美对华加征的关税成本几乎100%由进口商承担。

(五)美方232调查违反多边经贸规则

2017年以来,美方频繁使用232调查,将其作为贸易保护和谈判施压的工具。2017年至2021年共发起8起232调查,包括钢铁、铝、汽车及零部件、移动式起重机等。调查频率之高、针对产品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2017年4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至美国的钢铝产品发起232调查。2018年3月,美国宣布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分别加征25%和10%的关税。在该案调查过程中,美国国防部曾致函美国商务部,称进口的钢铝产品并不影响国防部获取满足国防需求的钢铝产品。

事实证明,钢铝232关税解决的并非美国家安全问题,而是为了在谈判中施加压力。在北美自由贸易区重新谈判中,美国在获得想要的条件后才取消了对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钢铝产品关税;在与韩国的自贸协定修订谈判中,美国于韩国在汽车贸易方面作出退让后,才将对韩国钢铝产品的232措施从关税转换为关税配额;在与欧盟的谈判中,美国在欧盟同意取消对美国产品的限制措施,并与美国共同对抗所谓的“非市场经济行为”后,才将对欧盟的232钢铝措施从关税转换为关税配额。

美国的232调查以国家安全之名,行贸易限制和谈判施压之实,不仅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法权益,还违反了美国的国际义务,破坏了多边贸易体制。包括中国、欧盟在内的多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将美国对进口钢铝产品实施的232限制措施诉至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程序中,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明确认定美国的232钢铝措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核心义务,包括《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条规定的最惠国待遇义务和第2条规定的约束税率义务。

2025年2月10日,美国发布公告,宣布对进口钢铝产品恢复232措施,提高铝产品关税税率,取消对相关国家的关税豁免。3月10日,美方分别对进口铜和木材发起232调查。根据“美国第一”贸易政策报告执行摘要,美方还可能对药品、半导体和一些关键矿产启动新的232调查。

(六)美方违规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增加贸易不确定性

“美国第一”贸易政策备忘录要求美国商务部审查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与法规的实施情况,包括跨国补贴和“归零”①等。调查跨国补贴及“归零”的做法明显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将其应用于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将人为夸大其他国家对美国出口商品的倾销或补贴幅度,扰乱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和经贸合作,损害包括美国及其企业和消费者在内的各方利益。

对跨国补贴进行调查违反相关规则。长期以来,美国承认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不适用于跨国补贴的基本原则,对跨国补贴的调查持严格限制态度。美国《联邦法典》规定,除非存在法定的个别例外情况,如果补贴是由受补贴企业所在国以外的另一国政府提供的,或是由国际贷款或开发机构提供的,则不视为补贴。2024年4月,美国商务部修订反补贴法规,废除了《联邦法典》上述规定,完全放开了对跨国补贴的调查。此后,美国商务部在多起反补贴案中发起跨国补贴调查。

美国的上述法规修订和调查实践明显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SCM协定规定,补贴是“由一成员领土内”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第2条规定具有专向性的补贴是指在补贴授予机构的管辖范围内给予某一或某些企业或行业的补贴。这些都表明补贴的授予机构和接受者应在同一管辖范围内。实际上,该协定明确规定,“接受补贴的企业应为提供补贴的成员领土内的企业”。因此,只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向位于其境内的企业提供的补贴才可适用SCM协定发起反补贴调查。

美国对上述法规的修订和调查实践也不符合美国法律。美国《1930年关税法》规定,补贴是一国领土范围内的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给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或产业的补贴。因此,美国商务部的相关法规修订、调查和裁决没有美国国内法的依据或授权。

违规使用“归零”做法人为扩大倾销幅度。在世界贸易组织历史上,“归零”做法因其夸大倾销幅度而广受质疑和诟病。截至2025年2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至少受理了27起与“归零”合规性问题有关的案件,其中有2起早期案件的被诉方是欧盟,其余25起案件的被诉方均是美国。美国在已经审理完毕的所有相关案件中均被裁决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美国一方面拒绝放弃“归零”,另一方面也迫于不断败诉的压力,逐步调整其“归零”做法,但至今仍利用《反倾销协定》中的模糊空间,在其认为存在“目标倾销”的案件中坚持“归零”。

如果美国在根据“美国第一”贸易政策备忘录进行审查后,“复活”非目标倾销下的“归零”做法,将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并公然违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多年来在诸多案件中就“归零”问题作出的裁决。“归零”的复活和扩大化将人为“制造”倾销或者提高倾销幅度,从而使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美出口的被调查产品面临不公平的高额反倾销税,损害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及其企业的利益。

(七)美方以芬太尼为由对华采取经贸限制措施无益于解决问题

2025年2月、3月,美方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两次对中国输美产品全面加征关税,威胁取消对中国小额包裹免税政策。4月2日,美方宣布自5月2日起取消对中国小额包裹免税政策。这种做法毫无根据,不仅解决不了自身问题,还会破坏中美经贸合作和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

美方对华指责罔顾事实。中国是世界上禁毒政策最严格、执行最彻底的国家之一,已经将芬太尼类药品纳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对其生产、经营、使用和出口环节实行严格管制,迄今未发现此类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流失案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芬太尼类药品的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制度,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主动与进口国主管部门开展国际核查,每批出口贸易均须经进口国主管部门确认合法性后,再核发麻醉药品出口准许证。

2023年,中国出口芬太尼类药品总计9.766千克,主要出口至亚洲的韩国、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拉美地区的智利、巴拿马、哥伦比亚、巴拉圭以及欧洲的波兰、德国、法国等国家,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任何品种和任何剂型的芬太尼类药品。

中美双方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禁毒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4月1日,应美方请求,中国在本国并无规模性滥用情况下,本着人道主义善意,发布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公告,并于当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全球范围内第一个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永久性整类列管的国家。此后,中国公安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制贩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专项行动。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后,中国未再收到美方查获来自中国此类物质的通报。

美方对小额包裹免税的担忧毫无必要。美方宣称,小额包裹免税政策以及配套的简易通关安排可能冲击国内产业,造成税收流失、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这种担忧并没有现实依据。首先,小额包裹免税政策对国内市场影响有限。消费者个人自国外购买自用物品是对个人消费的有益补充。尽管近年来全球零售包裹进口额增长较快,但总体规模相对有限,在全球贸易总额和社会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仍较小,远未达到主导地位。其次,实施小额包裹免税政策能降低行政成本。小额免税政策下,海关可将更多资源集中在高价值商品和高风险货物的监管上,提升整体监管效能。如取消小额包裹免税政策,逐一查验小额包裹并征税将带来巨大的监管成本,极大地增加企业物流和通关成本。第三,小额包裹的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大部分中国跨境电商平台均设有不少于30天的无理由退货期,消费者在期限内可无理由退货退款,甚至不退货、仅退款。这既是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条款,更是跨境电商卖家严把产品质量关的督促条款。第四,高风险商品管控有效。中国出口的小额包裹商品主要是服装、电子产品、玩具等。在各国不断加强监管、提升技术手段的情况下,并无证据证明在来自中国的小包裹中发现违禁物品。

小额包裹免税政策顺应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世界海关组织建议各国海关设置关税最低起征点。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鼓励成员设置免于征收关税和国内税的微量货值或应纳税额。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实施小额包裹免税政策,并简化相关商品通关流程。中国政府对于寄递进境的个人物品合并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征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免征,政策取得良好成效。

——促进消费市场多元化。消费者能以更低价格购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丰富了购物选择。该政策具有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快速到货和节省费用等优势,提升了消费体验。以中国的天猫国际进口平台为例,截至2024年,该平台已覆盖超过4000个品牌、上百万种商品,涵盖食品、母婴用品、家居生活、时尚服饰等多个领域,且还在不断扩充。

——助力更多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跨境电商是新质生产力的体现,减少贸易环节,降低贸易门槛。跨境电商零售业务直接连接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为这些企业主体提供了更多贸易机会,扩大了贸易规模,优化了贸易结构。当前,中国跨境电商贸易主体超12万家,成为参与国际贸易的重要力量。

——促进全球经济合作。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为国际贸易注入了新的活力。该政策通过数字化平台和高效物流,有效降低贸易成本,有助于全球供应链更灵活地配置资源,进一步推动了全球经济的互联互通。中国跨境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服务全球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的2600万活跃企业买家。企业通过平台对接全球供应商,灵活调整采购策略,分析不同市场需求,实现按需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八)美方加征所谓“对等关税”损人害己

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贸易伙伴征收所谓“对等关税”,其中对中国加征的“对等关税”税率为34%,还针对中方正当反制措施进一步加征50%关税。美方做法罔顾多年来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利益平衡结果,也无视美方长期从国际贸易中大量获利的事实,试图以“产业保护”“国家安全”等名义高筑贸易壁垒,不仅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冲击多边贸易体制,严重损害相关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也无助于解决其国内经济问题,必将遭到反噬、自食恶果。

“对等关税”推高美国通胀压力。耶鲁大学预算实验室预测显示,“对等关税”实施后,在其他国家采取反制措施的情况下,美国个人消费支出(PCE)价格涨幅将扩大至2.1%,美国低、中、高收入家庭平均将损失1300美元、2100美元、5400美元,成为关税的最终“买单”者。受新一轮加征关税影响,美国食品、服装、电子产品及日用品等日常消费品零售价格上涨压力将明显增大。

“对等关税”削弱美国产业基础。特朗普政府试图通过关税迫使制造业回流,但事实上,关税将通过产业链供应链逐级传导,加剧供应链断裂与产业空心化风险,增大了发展制造业的难度。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数据显示,90%以上的关税成本将转嫁至美国进口商、下游企业和最终消费者。

“对等关税”加剧金融市场恐慌。美“对等关税”宣布第二天,美股三大指数均暴跌超过5%。同时,美元对欧元汇率明显下行,显示市场对关税干扰经济运行的担忧加剧,信心受到严重冲击。

“对等关税”加大美国经济衰退风险。摩根大通、高盛等机构均大幅上调美国经济衰退概率。相关研究认为,“对等关税”及相关国家对美反制,可能拉低美国实际GDP增速1个百分点左右。

同时,“对等关税”还将扭曲全球市场资源配置,破坏全球合作根基,影响世界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美国加征“对等关税”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严重冲击世界经济循环。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伊维拉表示,美国加征关税将对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前景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2025年全球商品贸易量总体萎缩约1%,较上次预测下调近4个百分点。

历史实践反复证明,贸易保护主义无助于改善本国经济,反而严重破坏世界贸易投资体系,可能引发全球性经济金融危机,最终必将损人害己。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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