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土有责 网站须主动“净网”

作者:曾宪旭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01-19 08:24:26

日前,国家网信办部署新一轮网络环境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淫色低俗信息反弹,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和舆论关注。

2014年,我国“扫黄打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净网行动”在重拳出击下成果丰硕,有效控制了恶意弹窗和违法违规网站等顽疾,网上舆论生态日趋清朗,重点网站面貌明显改观。但到了2014年年底,专项行动接近尾声,一些网站低俗办网倾向又有反弹,淫秽色情信息时有抬头。可见,网络环境整治与维护依然任重道远,建立一个持久有效的治理模式和整洁清朗的网络环境新常态势在必行。

然而,当下的现实做法是“打击淫秽色情信息是政府推着网站打”,虽然政府监管在推动网站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方面起着决策性的外部作用,却在另一方面显现出该做法外强中干的弊端,网络信息发布和传播的主体是网站,只有提高网站的主动性,加强网站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管理意识,主动“净网”,才能从源头上对信息的“清洁度”加以控制!

责任意识

网站是互联网信息传播和发布的主体,深刻影响着网络环境的清朗,无论是新闻媒体还是商业网站,作为社会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网络环境的干净整洁不仅是不可或缺的社会良知,更是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封堵淫秽信息传播源;提升技术手段和能力,增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辨别、处置能力。提高网站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推动行业内部的扫黄进程和良性发展。

法律意识

尽管打击淫秽色情传播的法律在我国已基本确立,但是,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净网行动”却依然形势严峻,不仅折射出违法分子的狡猾与隐蔽,也影射出我国执法打击仍需不断加大和强化。然而,更为重要的问题是一些网站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法律敬畏之心的不足。在依法治国全面升级的大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正进入一个新的重大发展阶段,网站及其从业人员要抛却法律侥幸心理,充分提升网络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网络环境的整洁。

管理意识

从去年开始,国内大型网站都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强了自我管理。一是按照要求,成立“净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内容审核机制,三是研发应用技术措施,四是增加人工核查力量,五是完善内部监督处罚机制,六是显著位置开设举报窗口,七是健全节假日值班联动机制。诸多网站在遏制低俗内容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虽然离清朗空间和网民的期望仍有距离,但管理意识都在步步加强,当然,加强自身管理绝不应该成为一阵风或一句虚空口号,而应当成为一种构筑行业良性发展的新业态。

互联网行业内部主动“净网”显得尤为重要,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政府与行业之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净网行动”的成效,打造网络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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