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1月22日电(远达)中国已要求取消使用最低逮捕率、定罪率等内部指标来考核警察、检察官和法院的做法,这种指标加大了做出有罪判决的压力。
《纽约时报》储百亮 1月22日报道称,这是政府结束严重司法不公努力的一部分,最近一连串被推翻的定罪,其中包括因谋杀而被处以死刑的定罪,充分暴露了司法中的问题。
新华社在一篇报道中说,“有的(案子)是受当时有罪推定理念的影响,重口供、轻证据,甚至搞刑讯逼供造成的。”
新华社说,在周二的一次会议上,负责监督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向官员提出要求:“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
新华社说,政法委还对其他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提了建议,包括对作认罪答辩的被告提供从轻量刑的可能。
北京的刑事律师尚宝军在电话中说,考核指标只是中国司法系统确保官方统计数据有接近完美无瑕纪录的各种压力之一。尚宝军说,这些压力还有一种结果,那就是警方往往不愿把较轻罪行记录在案,除非他们确保能逮捕某人。尚宝军对政法委改进司法制度的建议表示欢迎。
他说,“这种考核指标的存在本身就不合理。如果有一件谋杀案,如果你必须破案,否则公安局长或侦探将被免职或降级,那么这实际上就是许多刑讯逼供案件产生的根源。”
去年十月,党的领导人提出了旨在结束这些滥用权力行为的改革建议。一连串谋杀案、强奸案、抢劫案的定罪凸显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法院事后得出结论,定罪是基于刑讯逼供得到的假证,但为时已晚。
去年12月,中国最高法院曾宣布取消一些考核和排名法院的指标。
尚宝军表示,虽然中国警察、检察官和法院面临的确保破案和定罪的压力不大可能会减少,但是,取消官方指标可能会让他们更容易承受需要迅速惩罚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