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3月2日电(远达)中国正进入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在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的全国两会受到更多关注,承载着更高期待。
《联合早报》2月27日报道称,中国首部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二审稿前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作出修订,将“思想”一词从定义中去除。
据法新社报道,中国将召开全国人大会议,在新疆地区近年爆发连串暴恐事件后,制订反恐法预料将是今年的重点议题之一。
中新社说,当前中国缺少专门的反恐法,在这种形势下,需要制订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以完善中国反恐法律体系。
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0月曾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前天(25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当中对恐怖主义等定义作出修改完善,对相关行为进一步界定。
法新社引述《新京报》指出,与草案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少了“思想”一词。一审稿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企图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引发社会恐慌、影响国家决策、制造民族仇恨、颠覆政权、分裂国家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但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单位、专家和公众提出,草案有关定义的规定尚不够准确,建议进一步作出更清晰的界定。
据报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恐怖主义的定义修改为“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主张和行为”。
此外,法律委员会也建议增加规定,包括让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依法直接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以及规定外交部为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申请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