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4月3日电(远达)4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召开中央深改领导小组(深改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涉及乡村教育、公立医院、司法改革的意见与方案,并为依法治国的举措,制定从现在到2020年的实施规划。
《联合早报》中国早点专栏4月13日发表记者韩咏红的文章称,基层教育、面向大众的医疗与立案登记制改革,都是影响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问题。习近平在会议上也直言,要“拿出勇气和魄力”“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自从2014年1月深改组正式启动以来,由习近平领衔的这个小组已召开11次会议,审议了至少50个文件。随着时间的推进,深改组提出的改革的意见,正慢慢触及到更为实质,与民众生活切实相关的核心问题。
此次深改组会议所审议通过的改革意见,提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就直接指向公立医院问题的症结;而针对立案登记制的改革,更是触及到当前中国司法改革的核心。
按照这项改革的精神,今后中国民众到法院打官司,原有的立案审查程序变更为登记程序,换言之,法院不能再自行拒收老百姓的诉状,司法机关的立案审查权——即“未审先判”权被取消,反之,民众的起诉权得到了保障。这项中国司法界激烈争议多年的改革事项,此时终于有了答案。
从民众的角度来说,老百姓“立案难”的现象将能得到缓解,但对被削权的法院来说,这项改革带来的不尽是好事。
首先,法院的受案范围将明显扩大,案件类型很可能前所未有增多,这势必对法院的行政效率以及法官素质构成极大压力。再者,一些法院过去能通过不予立案来“回避”的疑难杂症案件,今后将较难以如此简单的手段来拒绝。
高层强力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显然不是没有意识到司法现状的问题,但也恰恰是如此,立案登记制度的改革,有机会成为撬动其他方面改革的抓手。借由这项新制度,中国可以借用人民以司法维权的强烈呼声,来冲击当前的司法现状,倒逼出更全面的改革。
同时,为了杜绝法院在立案后不依法审判,中央办公厅与中国国务院近日也通过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较早前,中央也通过了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的改革意见。这些规定都给司法机关加了几层紧箍咒,限定他们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