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香港稳定繁荣的基石

作者:王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04-04 08:23:39

4月4日,香港基本法迎来自己的25岁生日。基本法是中央与港人的智慧结晶,是维系港人信心,保持香港稳定繁荣的定海神针。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香港基本法,并于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通过,《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确保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得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

香港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是“一国两制”的具体化和法律化,在香港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只有尊重和维护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25年以来,中国以至整个世界都发生沧海桑田的巨变,香港与内地的相对经济份量也不断调整,但“一国两制”因基本法而顺利实施,历经风雨洗礼更显活力四射。正是这部基本法,保障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

“一国两制”是一项伟大的构想,为了使其在香港顺利实施,香港基本法有着许多制度创新。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基本法,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任何对这些规定的质疑,重启已经结束的争论,结果只能是原地转圈,这不是解决问题之道,不是推动历史进步之道。

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法治是香港一张靓丽的名片,是全体港人特别是香港法律、司法界多年努力奋斗的重大成果。只要还有法治,香港还可以发展。我们一定要捍卫香港来之不易的法治,更加珍惜法治的价值,更加珍惜基本法,捍卫基本法在香港法治的核心和灵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