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2015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司长欧阳玉靖,就中国在南沙群岛部分进驻岛礁上的建设活动,接受了新华社和《中国日报》记者的书面采访。以下是采访全文:
问:中方为什么进行岛礁建设?目的是什么?是否如外界所说旨在加强南海的军事存在?
答:中国在南沙进行的岛礁建设主要是为了改善驻守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更好地履行中方承担的相关国际责任和义务。需要强调的是,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中国有权在相关岛礁上部署必要的军事防御设施。但岛礁上的功能更多地还是为各类民事需求服务。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政策,是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坚定力量。中国已与东盟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承诺通过与有关当事国的谈判或协商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在南海问题上,中方始终致力于同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同时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问:中方将在岛礁上建设哪些民用和公益设施?将向地区和国际社会提供哪些服务?
答:南沙群岛海域远离大陆,航线密集,易发生海难事故。此次中方岛礁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履行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海洋科研、气象观测、生态环境保护、航行安全、渔业生产等方面承担的国际责任与义务,为中国和周边国家以及航行于南海的各国船只提供必要服务。为此,需要建设包括机场、码头、通信、气象、航行安全和环境观测在内的相关设施。
问:中方一直强调岛礁建设的民事和公益目的,请问有关设施将来是否向国际社会开放?
答:中国在南沙岛礁建设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更好地履行中方承担的相关国际责任和义务。中方愿在将来条件成熟时邀请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利用相关设施开展海上搜救等方面的合作。具体向国际社会开放哪些设施,中方将在有关工程建设完成后统筹规划。
问:外界有种说法,中方岛礁建设是为了强化南海岛礁法律地位和“断续线”主张,你怎么认为?
答: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并为历代中国政府所长期坚持,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无需通过岛礁建设来强化。
问:中方岛礁建设是否会对南海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中方采取了哪些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措施?
答: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中国比任何国家都更关心相关岛礁和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指出的是,中方对岛礁的建设工程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坚持建设和保护并重,充分考虑到了生态环境和渔业保护等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有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要求,并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今后,我们还将加强相关海域和岛礁的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此外,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保护海洋环境公约的缔约国,会严格遵守公约规定,认真履行公约义务。
问:中方岛礁建设是否会影响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同时中方建设完成后会否以此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
答: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与飞越自由从未因为南海有关争议受到影响。中方对南沙部分驻守岛礁进行相关建设和设施维护,有助于提高中方及国际社会在海上搜寻与救助、气象观测、航行安全等方面的能力,不仅不会减损各国在南海享有的航行自由,反而有利于共同应对海上挑战,为航行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中国拥有划设防空识别区的权利,这与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没有任何关系。中方将来是否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取决于空中安全是否受到威胁和威胁程度及其他各方面因素。当前,南海局势总体稳定。中国同东盟国家正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
问:中方岛礁建设是否是为了应对菲律宾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并有针对性地影响仲裁庭仲裁?
答: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开展有关建设活动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与其他方面没有任何关系。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是中国政府的既定立场,并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问:外界有种说法,中方岛礁建设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有关规定,是这样的吗?
答:中方一向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尊重并遵守《宣言》原则、精神和规定。中国在南沙群岛有关岛礁上的建设活动合法、合理,不违反《宣言》。
需要指出的是,《宣言》不仅适用于中国,也同样适用于东盟有关国家。个别国家无视《宣言》,不断采取侵权挑衅行动,阻挠各方在《宣言》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单方面提起仲裁,极力推动南海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威胁南海和平稳定。中方呼吁有关各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坚持通过“双轨”思路妥善处理南海问题,管控分歧,促进共同开发和海上务实合作,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推动中国-东盟关系健康发展做出应有努力。
问:中方一直强调自己的岛礁建设“合法、合理、合情”,为什么对南海有关国家的岛礁建设进行指责呢?
答: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方在自己的岛礁上开展建设活动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合法、合理、合情,无可指摘。菲律宾等个别国家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并长期在相关岛礁上大兴土木,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方对此坚决反对。二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中方敦促菲律宾等国立即从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岛礁上撤走所有人员和设施,立即停止一切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权益的活动。
问:一些国家称,中方岛礁建设的速度和规模远超南海其他国家,你怎么看?
答:中国作为大国,承担着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中方建设活动的规模、速度与在南海承担的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气象观测、生态环境保护、航行安全、渔业生产服务等方面的国际责任和义务相称,是基于实际需要,是为向中国、周边国家以及航行于南海的各国船只提供更好的服务。
问:中方进行岛礁建设,意味着中方改变了南海政策吗?
答:维护周边和平稳定是中国的既定战略。中国最不愿看到南海生乱,更不会主动制造混乱。中方在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同时,将坚持维护南海和平稳定这一基本政策出发点,坚持将谈判协商作为解决南海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将包括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推动制订“南海行为准则”在内的机制规则建设作为管控有关争议的有效手段,坚持将推进共同开发与海上合作作为争议最终解决前的共赢安排。中方在南海问题上的这一政策,不会也不可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