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勾连律师和当事人家属,一边纠集“访民”,为达到向法院施压影响审判结果的目的,通过街头聚众举牌、打横幅、喊口号等方式大肆制造影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实时拍照发到境内外网站进行炒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日前,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刘建军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在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以“上访”“维权”为名,行制造影响、施压有关部门之实的违法犯罪链条。经进一步缜密侦查,一个以“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为纽带,承接各类“声援”“围观”业务,组织一批相对固定的“访民”群体“站台”,活跃于全国各地的热点案事件,彼此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共享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访民”现场举牌闹事 “经纪人”幕后遥控指挥
6月15日一大早,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出现了极不寻常的一幕——
法院门前的人行道和马路上,挤满了大量聚集围观的群众,被堵在路上无法前进的大小车辆排成了长龙。刺耳的喇叭声和鼎沸的人声,破坏了司法机关本该保持的肃穆气氛和井然秩序。
围观人群关注的焦点,正是法院门口的一群身份不明人员。他们站成前后两排,打着“人民有权监督司法”标牌和“徐某某无罪”横幅,并高喊着口号;一名留着大胡子、长头发扎辫子、形象如老道的中年男子指手画脚,指挥他们摆出各种“造型”,并大声招呼人群中的拍照者,“把潍坊市中院的门牌也拍进去!”
与此同时,博讯等境外网站上刊登出图文报道,称潍坊中院门口有“访民”维权,控诉司法机关制造冤假错案。
在现场,有越来越多的群众聚集围观,导致法院门口的交通要道堵塞一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接到群众报警后,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但“访民”们拒绝配合,还有一名女“访民”对着民警高喊:“记下他的警号,上网!”多次制止、劝阻无效后,民警将领头的“老道”刘星(本名任键财)等聚众滋事人员依法传唤强行带离现场。
这些“访民”声援的徐某某案件,究竟有什么“冤情”?这些“访民”与徐某某究竟是什么关系?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经民警询问,这些“访民”的户籍地分属8个不同省份,与徐某某既不沾亲也不带故,更不清楚案件具体情况,只知道徐某某案件是潍坊市中院一起即将二审开庭的贪污案。他们这次集体来潍坊“声援”造势,纯属拿人钱财、替人“站台”。而他们的雇主,则是一个叫翟岩民的北京无业人员。
对此,潍坊公安机关展开进一步调查。当日,在北京公安机关协助下,幕后策划、遥控指挥的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在北京被抓获。同样令人感到蹊跷的是,翟岩民与这些“访民”一样,与徐某某案件无任何关系,对案件情况也是语焉不详。
经细致侦查审讯,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这是一起受当事人的关系人委托,为制造影响向法院施压,由律师、“访民”“访民经纪人”和中间人相互勾连、精心组织策划的聚众滋事案件。翟岩民所扮演的,正是其中的“访民经纪人”角色。
“接单”“派活儿”分工明确策划操纵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