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英雄:守护我们的民族记忆

作者:杨舒文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07-29 18:55:50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中华民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伟大民族。自古以来,每当国家和民族危亡之际,成千上万的中华儿女前赴后继、视死如归,为了国家和人民舍身取义,牺牲自我,最终成就大局。他们是我们民族的英雄,是我们引以为豪的历史荣耀,中华民族坚强不屈的象征和脊梁;他们,是中华民族崛起进程中不可抹去的重要记忆。

中国近代史是一段饱含屈辱的历史,更是一段中华民族奋勇抗争而最终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自20世纪初起,我们在共产党领导下先后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战争……在这些战争中,先后涌现出了像黄继光、董存瑞、江姐、刘胡兰、邱少云等一样许许多多的战斗英雄、民族英雄、巾帼英雄,他们用血肉之躯筑起了中华民族新的长城,用年轻的生命为后人矗立了一座座精神丰碑。他们是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里英勇奋斗、自强不息的中华儿女的缩影,是中华民族光辉历史的永恒记忆和象征,是支撑人们战胜困难、收获成功的力量源泉。

然而近期,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刮起了一股诋毁国家英烈、歪曲历史的虚无主义之风,不断对国家英烈进行造谣中伤,妄图通过“细节”考证来推倒英雄,以动摇人民的思想,甚至掩盖历史事实,可谓用心险恶。

欲灭其国,必先去其史。抹黑英雄、歪曲历史一直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搞“颜色革命”的惯用伎俩,其根本目的就是否定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否定新中国成立的必然性,否定人民军队的历史功勋,否定民族的精神信仰,进而摧毁我们的文化自信,最终搞垮我们的政权、搞乱我们的国家。这种对英雄人物的“污名化”行为,将导致民族记忆与集体记忆消解,一个失去了民族英雄、迷失了民族文化的国家,将陷入真正的历史虚无中去。“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隶之邦,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重英雄的民族则是不可救药的生物之群”。

美国是一个崇敬英雄的国家,其崇尚英雄主义的做法给予我们的启示是:一个国家对英雄的缅怀和敬重是其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在美国阿灵顿国家公墓中,有一张宣传海报,上面写着:“没有证人,他们就将被遗忘”。英雄历史需要后人铭记,更需要后人给予应有的敬意。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英雄来奠基;同样,英雄更需要国家和人民的祭奠来弘扬其不朽的精神。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英雄,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畏,甚至要千方百计去诋毁和污蔑的民族是可悲的。

网络里有自由空间,但没有赋予我们抹杀历史的权利。捍卫英雄,重中之重是要做好舆论宣传,强化网络精神文明建设。互联网是重要的公共场所,也是重要的舆论阵地,更是重要的互动平台。据相关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其中手机网民达5.94亿,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需要以网络为主战场,以有责任的意见领袖和媒体为倡导者,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手,通过全方位、多角度还原历史、重温历史,传播英雄事迹,树立英雄光辉形象,使互联网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杜绝一切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散布留言蜚语,亵渎英雄人物的行为。正如媒体人、文化学者刘仰所说:”对于媒体人来说,这是一场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今天,在各种信息角力的时代,更要求我们用新思路、新手段去坚决打好舆论战役。”上下齐心,众志成城,必定能打好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此外,维护英雄人物名誉还需加强立法。人民大学教授吕景胜表示,“现行英雄保护的相关法规只保护物质权利,不能保护精神权利。英雄的“精神价值”。目前我国最重要的英雄保护法规有《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和《烈士褒扬条例》。此两部法规重在英雄英烈的身份认定、资格保护、抚恤经济利益保护及英雄英烈纪念设施的物质保护。法规制定者无法预测侮辱亵渎英雄的言论、行为之后果,英雄英烈名誉权保护,国民对英雄敬仰敬重缅怀的精神需求等问题也就没有相应观照。”我们需要法律的武器,让我们在捍卫英雄的道路上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支撑。

法国哲学家福柯说,谁控制了人们的记忆,谁就控制了人们行为的脉动。英雄,是我们民族的集体记忆,从更广的层面而言,他们也是世界的记忆。历史不容改写,英雄亦不容抹黑。让我们一同捍卫英雄,守护我们的珍贵记忆和价值底线,让民族精神的薪火世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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