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要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把抓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财政政策2009年重启,今年是连续实施的第七个年头,其内涵也随着经济运行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今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增效”,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更是强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变调。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积极主动地创新宏观调控方式。
“加力增效”体现在支出上,适当扩大财政赤字规模和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盘活了存量资金,加大了公共支出力度。同时,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减轻了企业负担。这些措施对支撑经济发展、抵御下行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效应正在显现,国民经济在二季度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整个经济呈现出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走势。
但也要看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为此应引起高度重视,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就财政政策而言,应将创新宏观调控与推进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把抓落实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增强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继续加大公共支出,加大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对收回的存量资金、发行地方债筹集的资金等,要及时统筹投放到相应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出资金效益。
应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尤其应抓紧在建筑业、不动产、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实施“营改增”改革,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使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应切实落实好,使政策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助力稳增长、促就业,推动“双创”。
只有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主动作为,积极财政政策才能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作者:振 法原文刊载于经济日报8月1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