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暴行】强掳劳工——非人的奴役

来源:宣讲家网
2015-08-31 20:29:40

第二,战争后期,日本为解决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问题,大规模强征中国劳工到日本做苦役。1943年至1945年间,日本将4万左右的中国战俘和普通百姓强掳至日本从事矿山开采、装卸车船等苦役,被迫害致死者6800多人,日本投降后,幸存者们才得以回国。

1942年11月27日,日本东条英机内阁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内移进华人劳工事项》的决定,开始“试验移入”中国劳工。1944年2月28日,日本内阁次官会议做出了《关于促进华人劳工移进国内事项的决定》,将“试验移入”改为“正式移入”,日本企业开始大规模奴役中国劳工。遍及中国25个省区的数万劳工被强掳到日本35家企业所属的135个作业场所从事苦役。日本侵略者每年从华北各省骗招和或抓上百万劳工,都要通过车站或码头转运到东北等地和日本国内。因此,他们在地处交通要道的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开封、徐州、新乡、塘沽和青岛等城市遍设劳工收容所。这些收容所既是劳工转运站,又是日本法西斯残害中国劳工的集中营。天津塘沽港是侵华日军押送中国劳工赴日本的一个重要港口,据统计从该港口被送往日本的中国劳工有20686人。

中国被掳劳工痛恨日本的非人虐待,进行了激烈抗争,花冈起义是典型的一例。从1944年起,986名中国人分三批被强征至日本秋田县北部的花冈,被迫为“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由于不堪忍受繁重的劳动和残酷的折磨,1945年6月30日中国劳工在耿谆的领导下举行举行起义,次日遭到镇压,日本军警对起义劳工进行了残酷的杀害和折磨。是为花冈起义,又称“花冈事件”。劳工个人也不断进行反抗,刘连仁案便是突出代表。刘连仁是山东高密县的普通农民,1944年10月,被日军强掳到日本北海道明治矿业昭和矿业所当苦力。1945年7月30日,由于不堪忍受奴役和虐待,刘连仁逃出劳动地,最后到达北海道石狩郡当别町的山洞中隐藏下来,连战争结束也不知道,在山洞中过了13年的非人生活。直到1958年2月被当地猎人发现,刘连仁才得以重见天日。

日本还将大批劳工抓到其南洋占领地充当苦力。1943年日军抓捕1500余人,押解到巴布亚新几内亚,为日军的军事工程服苦役。日本投降时,仅剩7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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