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 屈绍辉汪亚)中国证监会加大处罚力度,18日对违规减持、操纵市场、非法证券经营三类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通报。
继首批20家违规减持企业被通报后,今日证监会再次开出罚单,第二批共19家上市公司登上“榜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至此,41宗移送审理的违法减持、短线交易类案件已全部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在这19宗案件中,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95,659.1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4宗短线交易案件中,违法进行短线交易的当事人包括2家法人和2名自然人。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批案件出现了新特点,涉案当事人在超比例减持之后,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减持股票进行相当比例增持的,证监会在不改变对违法行为认定的前提下,在违法减持罚款数额方面对涉案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体现证监会在处罚违法违规案件方面的灵活性。
此外,证监会通报了对近期五宗操纵市场案件的处罚结果。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84,291,170.59元,并处以552,873,511.77元罚款,对东海恒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东海恒信副总经理陈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金建勇违法所得441,911.05元,并处以1,325,733.15元的罚款;没收张春定违法所得99,663,799.90元,并处以298,991,399.70元罚款;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没收叶飞违法所得6,637,915.13元,并处以19,913,745.39元罚款。
他表示,这五个案件均为新型市场操纵案,其中,东海恒信为证监会查处操纵ETF的第一案,金建勇为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上述5宗案件中,证监会在没收违法所得基础上,给予了处罚三倍罚款的从重处罚。
邓舸表示,只要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或者人为维持、引导、强化证券期货价格走势,扭曲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并从事相关交易或者谋取不当利益的,证监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其构成操纵行为。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拟对于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杭州米云、黄辰爽作出行政处罚。这类案件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目前案件已经调查、审理完毕,进入告知程序。其中,证监会将依法没收杭州米云违法所得15,951,825.76元,并处以47,855,477.28元罚款;对杭州米云董事长兼总经理柳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邓舸指出,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禁止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证监会一经查实认定,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有力维护资本市场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