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十一五”时期的我国资本市场用五年时间夯实了一个新兴加转轨市场的制度根基,那么“十二五”时期,资本市场则在此基础上实现了量、质双增的发展。
这个五年间,我国资本市场经历了规模体量快速增长,内在运行质量显著提升,市场由规范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基础上的改革创新。五年过后,一个涵盖场内与场外、股权与债权,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建成。
这个五年间,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更趋完善,市场机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法治与监管环境不断改善,双向开放力度本质性增强,市场各参与主体也更趋成熟。“十二五”时期,一个提供更丰富多元金融服务的资本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截至8月底,“十二五”时期沪深市场有747家公司通过IPO融资5849.53亿元,1371家企业再融资筹集2.47万亿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总金额达4.6万亿元。“十二五”时期全市场累计发行公司债券1.94万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447.12%。
同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累计融资780.67亿元,并购重组交易总金额105.04亿元;期市五年间也经历了迅速发展,27个期货品种上市,市场成交总量达87.6亿张,商品期货成交量连续位居世界前列。
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对社会融资结构带来了持续改善。今年前8个月,我国直接融资占社会总融资比重达到18.7%,比5年前上升了6.7个百分点。
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搭建完成
“十二五”时期的五年,是我国资本市场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的五年。到“十二五”收官,我国由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柜台市场组成的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有效支持了更多中小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推动了创新创业活动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近年来,发行体制改革分阶段推进,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创业板市场改革全面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服务范围扩至全国,市场规模呈几何式增长;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证券公司柜台市场试点工作也稳步启动。
此间,交易场所内部分层也摆上日程,以多元标准退市、重大违规强制退市为亮点的退市制度落地,转板制度建设得以稳步推进。
经过五年发展,我国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显著增强。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市值62.7万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了136.4%,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
截至今年8月底,“十二五”时期沪深两市分别完成IPO融资和再融资5849.53亿元、2.47万亿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总金额为4.6万亿元。五年间,沪深市场交易规模近乎翻番,但交易成本却不断下降,“十二五”时期,两市总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金额分别较“十一五”时期增加了93.5%和107.5%。
与此前集中主要精力发展交易所市场相较,过去五年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呈现出更为均衡的发展态势,多层次股权市场的结构更趋合理。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已有3359家,挂牌公司总市值1.41万亿元,市场累计交易1419.81亿元,投资者账户合计17.29万户,该市场近五年累计融资780.67亿元,并购重组交易共105.04亿元。
另外,在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全国设立了3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挂牌股份公司2742家,展示企业3.02万家,累计为企业实现各类融资2818亿元。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也累计开立投资者账户358.56万个,共有21家柜台市场试点公司的8692只私募产品通过柜台市场发行,发行金额6203.43亿元。
债市期市呈现跨越式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国债券市场、期货与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使多层次市场体系覆盖范围更大的,呈现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与衍生品市场并重发展,市场工具更为丰富、风险管理也更加完善的。
在债市发展方面。证监会近五年不断推进债市建设,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同时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推进政策性金融债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上市,为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减记债补充资本提供制度支持,还进一步完善了债券发行体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市场信用约束。
过去五年,全市场累计发行公司债券1.94万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447.12%;现券和回购交易额分别较“十一五”时期分别增长299.42%和1561.42%;累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81只,发行金额963.7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了487.62%。截至今年6月,交易所市场各类债券托管面值2.95万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370.57%。
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亮点则在期货品种创新提速、原油期货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等方面。
截至6月,我国期货市场已有51个品种,包括46个商品期货和5个金融期货;其中,近五年上市的期货品种占比过半,达到27个。“十二五”时期,期货市场成交总量达87.6亿张,成交金额1221.8万亿元,商品期货成交量连续位居世界前列。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推动进行农产品期权等上市的研发工作,扩大了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完善产业客户参与期货市场的税收、会计等制度保障,培育和发展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以不断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资本市场进入双向开放“升级版”
经过过去近20年的发展完善,自“十二五”时期开始,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力度显著加码、国际监管合作得以深化,国际市场合作交流日益密切,市场发展已经进入新一轮高水平双向开放的“升级版”。
五年过后,一个相对封闭的中国资本市场一去不返,一个具备面向国际市场的底气与活力的资本市场形象更为清晰。
“十二五”时期,我国市场顺利开通沪港通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称“沪港通”)试点,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继续扩大证券期货行业双向开放,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税收政策;继续扩大外资对中国证券期货业的参与度。
同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上海自贸区内注册设立专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原油期货上市为突破口,引入境外交易者和经纪机构参与国内期货市场、建设国际化交易结算平台的工作破题。
来自监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已有113家香港券商和94家内地券商参与沪港通交易,内地投资者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账户近70万户;沪港通和港股通交易金额分别达到10052.99亿元人民币和4139.86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4年底,共有205家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上市,融资总额2444.43亿美元;同时已有外资参股类证券公司11家、基金管理公司46家、期货公司3家。2011年至2015年6月底,证监会累计新批准185家QFII和165家RQFII,外汇局新批准QFII额度558亿美元、RQFII额度3909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与其他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取得长足进展。2012年5月起,中国证监会担任IOSCO多边备忘录监督小组副主席;于2013年加入IOSCO负责证券期货监管标准制定的全部8个政策委员会,并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副主席。截至2014年底,证监会已与55个国家(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59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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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整体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市场法制建设扎实推进,监管者也在过去五年进一步归位尽责、找准角色定位,稳步推进由“事前把关人”向“事后监管人”的转变,为我国资本市场在“十二五”时期释放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提供了基础与支撑。
从“十一五”到“十二五”,证券期货行业走过了从规范发展到创新发展的漫长道路。“十二五”时期,证监会积极支持行业创新发展,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创新业务提供配套制度政策和有序的市场环境。创新是力量之源、发展之基,多方面数据印证,过去五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行业竞争力稳步提升,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根基。
“十二五”时期,证监会着力推动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管理。股票发行、并购重组、信息披露、退市等重要制度先后改革,制度环境得到优化,释放了市场活力,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据统计,截至2015年上半年,“十二五”时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总金额为4.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