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 李长安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正在编制的十三五规划均提出,必须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那么从现在开始计算,如何在五年多的时间、按照现有标准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是摆在各级政府及全社会面前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件大事。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农村贫困人口7017万。表面上看,这个数据似乎与前些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比如2000年,我国贫困人口数量为9422万人,2010年底已经减少到2688万人。但现在又增加到7000多万,似乎贫困人口越减越多。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贫困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高。2000年,我国的贫困标准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到2010年逐步提高到1274元,2014年的贫困标准进一步提到2300元(2010年不变价)。即便如此,我国的贫困人口在2014年一年之内减少了1232万人。中国的扶贫工作成就斐然,为世界减贫事业做出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
不过,要在未来五年之中将现有的七千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意味着平均每年必须脱贫的人口在1400万左右,任务的艰巨性可想而知。要实现这个目标,底气究竟何在?
首先,政府部门把扶贫工作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来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而要实现这个目标,离不开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共同奔小康。习近平同志在贵州调研时就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贫困乡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和协调任务落实。因此,政府作为扶贫工作的主体,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来。
其次,丰富而有效的扶贫实践为未来扶贫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积累。在长时间的扶贫工作中,我们探索创新了众多的成功经验,包括开发式扶贫、转移安置扶贫、教育培训式扶贫等等。对于由于年老或丧失劳动力的人员,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存问题。目前,各级政府还在积极探索精准式扶贫的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精准瞄准的办法,提高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最后,财政实力的增强以及社会力量的参与,为未来的扶贫工作准备了较为充沛的财力。目前,我国的财政收入总额已经突破了14万亿元。与此同时,中央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地方政府的扶贫投入和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也实现了连年增长。社会资本通过各种方式进入扶贫领域也日益增多。随着扶贫国际合作的加强,国际组织的援助,包括官方的无偿援助和各种低息贷款,对弥补国内扶贫资金的不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然,尽管有以上有利的条件,也不能就此认为中国的扶贫工作就此一帆风顺,而应该深刻地认识到我国扶贫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事实上,“有底气”更应该踏实工作,将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才能使全体贫困人口切实享受到扶贫政策的好处,全部如期脱贫的战略目标才能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