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关乎人类未来,世界目光正聚焦巴黎。对于各方期待的巴黎协议,中国有哪些希望?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在巴黎大会开幕式发表重要讲话,其中的四大关键词清晰描述了中国对巴黎协议的愿景,也明确表达了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主张,为推动气候谈判前行注入了新的政治动力。
【绿色发展】
——“巴黎协议应该有利于实现公约目标,引领绿色发展。”
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不是限制经济发展,而要促使经济向绿色、可持续的方向转型。
在这方面,中国不仅有明确认识和坚定决心,更有切实行动。比如大规模推广太阳能和风能等技术、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制定节能减排目标、推行新的煤炭资源税等。
图为青海省共和县光伏园区基地。
经过多管齐下努力,近年来,绿色发展理念在中国已经深入人心,绿色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中国行动不仅没有止步于此,还进一步将绿色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列为“十三五”时期五大发展理念之一。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中国已经成为促进低碳发展和绿色增长的执行者和创新者。”而这将不仅帮助中国减轻环境和资源压力,“还将向世界其他国家表明:走上一条更加可持续、环境友好型的新的发展道路是可能的”。
【广泛参与】
——“巴黎协议应该有利于凝聚全球力量,鼓励广泛参与。”
这种广泛参与,不只限于各国政府,更应调动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全社会资源。
其实,企业的参与本就是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行动的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今年9月习主席访美期间,除了两国有关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有关能源合作的多份“大单”也令人瞩目。比如中国核工业集团与美国泰拉能源公司签署的第四代核电厂开发协议。企业参与让推动清洁能源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共识落到实处。
图为2015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上,观众在参观交流。
对于这份“共同责任”,许多企业界人士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积极响应。就在巴黎大会第一天,比尔·盖茨、马云等全球知名企业家宣布成立“突破能源联盟”,筹集巨资开发清洁能源。
同样,非政府组织也是气候议程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方。法国总统奥朗德28日就专门会见了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14个非政府组织代表,后者提交了关于达成一份“雄心勃勃”和“公平”气候协议的建议。
【行动保障】
——“巴黎协议应该有利于加大投入,强化行动保障。”
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支持和相关技术转让,应该是这种投入和保障的重要内容。
工业化两百多年的排放,让发达国家欠下大量“气候债”。而由此导致的气候变化后果,却要由面临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等挑战的发展中国家承担。为纠正这种不公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以帮助后者应对气候变化。
尽管有《公约》及相关协议,但发达国家的积极性和落实情况很不乐观。比如,一些发达国家声称已“基本兑现”2012年之前的资金承诺,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将原有资金重新“包装”,以气候变化援助的名义提供。至于到2020年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的目标,目前尚存巨大资金缺口。
正因如此,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一直是历次气候谈判的核心难点。解决发达国家出资机制和落实时间表,不仅是本届大会的重要议题,也符合全球对巴黎协议的期待。
【务实有效】
——“巴黎协议应该有利于照顾各国国情,讲求务实有效。”
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务实有效”是目标,各国国情是基础。
作为气候谈判的基石,《公约》明确指出,与有义务率先减排的发达国家不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为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因此发展中国家可根据各自国情,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自主采取力所能及的减缓和适应行动。这也就是气候谈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然而在气候谈判中,一些发达国家刻意强调“共同”而试图抹杀“区别”,让发展中国家承担超出“公平份额”的责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近日就表示,从本次大会预备会的情况来看,依然存在的分歧主要是针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如何体现。
必须指出,承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历史责任、发展阶段、应对能力等方面的不同,坚持和遵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该是达成巴黎协议的重要基础,也是这份协议“公平正义”属性的基本保障。
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巴黎协议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这将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新起点,更将是探索人类可持续发展路径和治理模式的新起点。而四大关键词所包含的中国智慧,将是对这一探索之路的重要贡献。(记者刘石磊,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