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精准”是落实习近平扶贫思想的重要法宝

来源:光明网
2016-02-06 13:30:47

  二、政策精准度

  1.利用大数据,提高政策供需匹配度

  政策供需匹配度是指一项社会政策是否符合贫困群体的需要。当贫困群体存在生活贫困时,应供给现金或实物的扶助;当贫困群体缺乏服务时,应给予服务性救助。对具有心理困惑和受到社会排斥的贫困群体,需要提供制度性的心理疏导和融入社会服务。

  2.建立供需双方匹配机制,提高政策主体与客体匹配度

  政策主体与客体匹配是指,政策在精确瞄准需要扶助的贫困群体的基础上,发挥政策部门的主导作用,吸收和指引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工会、志愿者甚至市场部门针对贫困群体的需要提供量身定制的救助。

  政策主体与客体匹配度取决于是否建立卓有成效的供需匹配机制,包括:(1)贫困群体信息统筹机制,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依据的贫困群体需求信息库;(2)供给主体信息统筹机制,定期发布供给主体和扶贫资源;(3)供需匹配机制,定期对贫困群体需求和供给主体的资源进行匹配,促进多维度扶贫;(4)管理职能统筹机制,建立以民政部门负责或牵头,社会力量根据自身能力提供补充性的符合贫困群体需要的帮扶服务,对政府未覆盖但亟需救助的人群提供帮助。

  3.建立分层次筛选逐级流动机制

  当贫困群体劳动能力和技能改善后,建立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流动机制。当得到一定的帮助,贫困程度减轻;或因为不可抗力贫困程度加重,应相应改变贫困扶助力度。

  三、效果精准度

  1.建立科学的贫困标准增长机制

  要提高扶贫的效果精准度,一是要建立科学的贫困标准增长机制;二是以贫困标准增长为基础,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投入,缩小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

  2.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和工作机制

  首先,确定地方党委和政府首长作为各地精准扶贫的第一责任人,改变以往以“经济增长水平”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制度,形成以“扶贫效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制度。其次,建立“扶贫资源和服务”一门式管理模式,增强管理统筹。

  3.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扶贫绩效评估机制

  要对扶贫效果进行定期考核和巩固,有必要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绩效评估机制,对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的效果进行定量考核,打破地方政府和农户的信息垄断权,避免信息失真。

  四、外力精准度

  外力精准度是指构建优良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息环境和社会保障环境等。(1)加强经济建设力度,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确保宏观经济增长维持一定的速度,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2)建设良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消除隐含不平等的社会阶层制度,确保社会各阶层起点公平;完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弱势群体能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3)建立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政策统筹机制,利用救助制度为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缴纳各项医疗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以社会保险制度来为他们提供长期性的保障。(4)完善信息制度,搭建扶贫信息平台,完善扶贫供需信息发布机制。社会力量在得到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允许共享信息,避免重复帮扶和帮扶空白。(5)建设虚拟和实体的扶贫服务和资源派送机制。信息中心建立专业网站收集和公布各方需求和供给信息,运用服务热线或智能通讯终端,为贫困个体及其家庭提供食品、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和精神扶贫等服务项目。在贫困地区的每个乡镇建立配套实体门店,配合“扶贫服务资源”网店,实现扶贫服务资源近程和远程派送,满足贫困个体及其家庭个性化和时效性扶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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