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在入境口岸首次检出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来源:中国日报
2016-02-15 19:21:00

2月12日,质检总局直属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口岸现场的入境人员中发现一例自委内瑞拉归国的发热人员。经广东检验检疫局实验室检测结果均显示寨卡病毒核酸阳性,2月15日,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CDC)确认,该病例为我国第二例输入性、口岸检出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2016年2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生儿小头症和其他神经系统病变在巴西密集出现,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些病例可能与寨卡病毒流行密切相关。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口岸寨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口岸疫情防控,有效防范寨卡疫情输入。

2月12日,广东检验检疫局白云机场口岸卫生检疫人员对俄罗斯飞来广州的SU220航班入境旅客进行检疫查验时,现场红外测温仪报警,卫生检疫人员马上根据红外图像找出发热旅客。在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其带入医学排查室作进一步流调和排查。经流行病学调查,该旅客自述有发热、咽痛症状1天,未服用药物治疗。该旅客在委内瑞拉工作3年多,于当地时间2月9日从委内瑞拉加拉加斯机场乘坐飞机,中转荷兰、俄罗斯返回广州,发病前12天曾与在委内瑞拉居住的朋友接触,该朋友在1月份曾患有蚊媒传染性疾病,否认性接触和输血史。经查,腋温38.5℃,头面部、胸背部可见红色斑丘疹。

鉴于患者来自寨卡病毒疫情发生国家委内瑞拉,临床表现为发热,伴有咽痛、皮疹等症状,依据质检总局和国家卫计委相关方案和技术指南,现场专业人员初步判定为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广东检验检疫局立即将相关情况逐级报告至质检总局和广东省卫计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置,并立即联系广州市政府指定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使用专用救护车辆转运患者到医院进一步隔离诊治。同时,广东检验检疫局加强对同航班入境人员的排查,在未发现其他有症状者后,按照相关处置程序,对同航班人员进行了健康教育,登记密切接触者信息,将信息整理存档,并对航空器和口岸相关场所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2月12-13日,经实验室检测及复核,该疑似病例血液和尿液样本的寨卡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广东检验检疫局立即组织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等情况进行研判,判定该病例为“高度疑似”寨卡病毒感染病例。2月15日,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检测,确认该病例为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自2015年以来,美洲多个国家相继发生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国也有输入病例报告。质检总局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及时发布公告,提前做好防控准备。早在2015年11月,质检总局就组织召集有关专家开展寨卡病毒疫情风险评估,对寨卡病毒疫情进行研判。2015年12月1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加强口岸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入。这些措施的提出,与2016年2月1日世卫组织宣布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比,有着较大的提前量,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时间保障。

针对疫情,质检总局组织口岸相关实验室及时研制、储备了寨卡病毒核酸检测方法,举办了寨卡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确保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各口岸均具备对寨卡病毒的监测和检测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做到“逢警必处”。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疫情发展,质检总局将继续按照寨卡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宣传教育,控制口岸蚊虫密度,严防蚊虫传入,密切关注疫情和调整落实防控措施,严控寨卡病毒感染疫情从口岸传入。

同时,质检总局建议出境人员在出境前,应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了解目的地寨卡疫情流行情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做好个人防护,并特别提示孕期妇女尽量避免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