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2月24日曼谷电 (记者 赵艳蓉)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今日发布提示信息,希望访泰中国公民注意泰国政府有关逾期停留的新规定,切勿逾期滞留,以免遭受处罚。
中国大使馆领事处表示,自2016年3月20日起,泰国移民总局将加大对合法入境泰国但逾期滞留的外国人处罚力度,除对当事人给予每日500泰铢(最高不超过2万泰铢)的罚款外,另附加以下惩罚措施:
一、主动向移民局自首者:
逾期90天至1年者,自出境之日起1年内禁止入境。
逾期1至3年者,自出境之日起3年内禁止入境。
逾期3至5年者,自出境之日起5年内禁止入境。
逾期超过5年者,自出境之日起10年内禁止入境。
二、未自首,被移民局抓获者:
逾期1年以下者,自出境之日起5年内禁止入境。
逾期1年以上者,自出境之日起10年内禁止入境。
三、离境时未满18周岁的外国人免于处罚。
请来泰中国公民注意泰方上述规定,切勿逾期滞留,以免遭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