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3月4日北京电(记者 江雪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建议,突破当前金融分业监管体系的限制,实现跨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他建议集中整合“一行三会”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部门的力量,设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
考虑到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较长时间,他表示,过渡性方案是在当前监管体系下,加强工作机制改革和调整,强制性要求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参与重大规章的讨论出台、重大事件的应对处理等工作;同时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评价、通报和问责机制。
他还建议加快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研究制定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近年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凸显。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各类非法集资以项目投资、理财产品、高息分红等名目设下种种陷阱。2015年爆出的泛亚、e租宝等事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自2011年起,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均成立了承担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内设机构,以金融知识普及、消费者教育为途径,极力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张红力在提案中表示,上述机构由于设立时间较短,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成熟。在金融市场混业、交叉经营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基于分业监管体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难免出现职责重叠、错位或者真空现象。
(编辑:高琳琳 党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