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商关系:既要守住底线,又需精准发力

作者:李金芳
2016-03-12 16:46:19

  简除烦苛助力 “亲”上加“清”

  刘均伟: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先后取消和下放311项行政审批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一系列数据既彰显了本届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也让市场主体和百姓享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在湖北代表团热议简政放权时,有些代表考虑更多的是“权力被关进制度笼子”之后的政商关系。笔者认为,简除烦苛,转变的是政府职能,建立的是“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正是助力新型政商关系“亲”上加“清”。

  政商关系“亲”指的是一种真诚坦荡的态度,要的既不是“勾肩搭背”也不是“背靠背”的远离。简除烦苛目的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 ”,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纠正的是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过去的“越位”行为,而不是收起“这只看得见的手”,放任不管。

  政商关系“清”是一种清白纯洁的健康生态。简除烦苛,把该放的权放足,这样既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又压缩了政府“权力寻租”的空间;把该管的事管好,加强对权力承接部门工作人员权力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企业也少了投机取巧、处心积虑寻求权力“保护伞”的机会。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该精准发力

  王丽飞:用“亲”和“清”标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可谓知易行难。政需要商来发展经济;商需要政来提供好的服务,营造好的环境。但是,古今中外,能够完全妥善处理好政商关系的案例少之又少。

  想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不仅要从认识上理清政商关系,更要从制度上规范。首先,要以制度厘清权力边界,界定“权力清单”,让权力的边界不再模糊不清,权力运行不再任性。同时,明晰企业相应的经营权限,明确其“负面清单”,科学界定符合申报申办的条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信誉和企业形象。

  其次,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向各种政商勾结的乱象说“不”。绝对的权力就会导致绝对的腐败,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一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大对政商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方能堵住权钱交易这个缺口,让权力透明化运行,方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此外,还必须从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党员干部的原则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勿让一些官员因为身居高位久了,而对手中权力产生了错误认识,受不了外界诱惑,逐渐迷失了自己,忘记了党的原则,忘记了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