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两高”工作报告

作者:李文 来源:法制网
2016-03-14 09:18:46
速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法制网 见习记者李文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梳理报告,整理出2015年检察工作的各项数据、司法改革的十大成果和2016年的工作重点,以飨读者。

数字篇 批捕刑事嫌疑人87万余人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在惩治犯罪方面,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同时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规范金融秩序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惩治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力度,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对涉天津港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责任人25人立案侦查,查办涉深圳滑坡事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在反腐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0834件54249人,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同时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在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548件、再审建议3874件。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冤错案提出抗诉或再审建议。

司改篇 9项成绩单深化改革

2015年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出台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23件,开展改革试点12项。

第一,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全国已有670个检察院纳入四项改革试点,上海、吉林、湖北、海南、青海5省市已全面推开。

第二,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建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

第三,完善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批捕、起诉等业务分别规定不同运行机制。

第四,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

第五,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制度。在浙江、安徽等10个省区市推进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

第六,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在沈阳等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试点。

第七,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了一批跨地区案件和食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

第八,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

第九,深化司法公开,制定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1万余条,辽宁等14个省区市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计划篇 6大工作方向明确

2016年检察机关将做好六方面的具体工作。

1、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证券保险领域犯罪等,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2、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依法惩治暴恐、民族分裂和极端宗教活动,惩治网络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等,将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严查妨碍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改革措施实施、市县乡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

4、强化监督,维护法律尊严。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5、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

6、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司法水平。

法制网北京3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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