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正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组织作用 不断提高我国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来源:光明网
2016-03-15 19:28:43

消协组织是商品与服务的监督者。消协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重要第三方力量,它与消费者联系最紧密,能够及时发现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有利于消费者保护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建议,协助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通过揭露批评、敦促、劝谕,使企业改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通过鼓励行业、企业推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措施等,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协组织是先进消费观念的倡导者。消协组织负有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的重要职责,是消费信息和维权知识的传播者。遍布全国城乡的消费者协会组织,围绕一个主题,采取同样的步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大大提高了宣传的覆盖面。

三、依法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消协组织是与13亿多消费者联系最紧密的社会组织,担子会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在消费维权上大有可为。要强化使命感、责任感,增强自豪感、成就感,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思想,坚持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共治意识,根据法律赋予的定位和职责,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水平。

关注新消费,做好推动者。要注重反映消费者意见,助推供给侧改革,鼓励经营者为消费者创新,促进形成以新消费为牵引、提高民生质量、富于内生动力的经济发展模式。要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倡导节约、理性、绿色、健康的消费方式,提倡消费者过有品质、可持续、现代化的消费生活,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关注新焦点,做好保护者。要通过参与立法立标、价格听证等工作,推动从制度层面加强保护。要围绕新消费涉及的焦点领域,通过有针对性的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活动,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围绕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通过约谈、曝光、诉讼等方式,综合运用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形成有力度的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关注新问题,做好研究者。要加强对投诉、调查、比较试验等相关信息的挖掘利用,为政府制定消费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消费者知情选择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要加强对互联网时代、新消费模式下消费维权新问题的研究,探索有效解决途径。要加强微信、视频、网络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创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互动平台。要加强与海外、港澳台有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研究破解跨境、跨区域消费纠纷解决难点,提高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

关注新机制,做好协调者。要结合本地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制度建设,广泛建立与消费者的联系机制、与政府部门的配合机制、与司法部门的互动机制、与检测机构、专业维权力量的合作机制、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沟通机制、与专家律师的支持机制,形成对消费热点有回声、对消费难点有实招、对不法行为有举措、对政府决策有建议的富有生机活力的社会共治局面。(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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