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回应房地产市场十大热点话题:有能力稳定市场

作者:雷滢 来源:中国网
2016-03-15 21:20:36

中国网3月15日讯(记者雷滢)近期,中国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暴涨现象,特别是深圳房价在本轮暴涨之前,价格是远低于京沪的,但是一年之后价格甚至高于北京和上海。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15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陆克华、副部长倪虹就“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陈政高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销售企稳回升,但分化和库存严重。经过北上广深四个城市政府的努力,目前,四个城市的情况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我相信我们有能力也有条件逐步稳定房地产市场。

1. 回应房地产形势:中国房地产市场销售企稳回升 但分化和库存严重

陈政高表示,现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销售企稳回升。2014年,销售面积、销售额都是双双下降的,其中销售面积下降了7.6%,销售额下降了6.3%。去年销售逐月回升,到年底销售面积增长了6.5%,销售额增长了14.4%。今年1—2月份仍然保持了这个势头。

二是分化严重,而且日趋严重。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情况大不一样,这就给我们调控带来了挑战,也是重大的课题。

三是库存严重。去年年底库存达到了7.1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了15.6%;今年1—2月份库存又达到了7.39亿平方米,增速达到了15.7%。当然,库存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

2. 回应一线城市房价暴涨: 实行严格限购政策 有能力稳定市场

陈政高表示,中国房地产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分化越来越严重,在价格上也体现了这个特点。三四线城市的价格现在大体上是回落的,问题和矛盾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和一部分二线城市。现在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稳定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大家都知道,春节后一线城市房价发生了很大变化,上涨过快。一线城市都主动履行了调控的主体责任,采取了很多措施和办法:一是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实行严格的税收和金融政策;二是增加土地供应,而且公布于众,稳定预期;三是增加中小套型的供应数量,特别是搞好保障性供应建设;四是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主动发声,引导舆论。

陈政高表示,经过北上广深四个城市政府的努力,当然也包括中央有关部门的明确意见,四个城市的情况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我相信,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逐步地稳定本市的房地产市场。

3. 回应中国与日本房地产市场相似论:不能相提并论

陈政高表示,第一,时代不同。日本发生的事情是在20年、30年以前的事情,背景、政治、经济条件和今天都大不一样,甚至是完全不一样了。第二,国情不同。中国和日本的城镇化水平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宏观调控的措施也不同。因此,我要说,不能相提并论。

4. 回应住房公积金制度修改时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在进行修改和上报

陆克华表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了一些问题。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为此,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去年11月—12月,国务院法制办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的意见一共800多条,大概是个五方面:一是缴存的比例问题。怎么样限高,怎么样保低,以体现缴存的公平。二是缴存的范围。到底适应哪些群体的问题,包括刚才提到的有一些群体该不该纳入进来,提高他们在购房时的支付能力,比如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在征求意见当中提到了这个问题。三是在提取、贷款方面要有改进。四是关于保值增值的问题,公积金是个人的钱,怎么保值增值要明确。五是管理的透明、监管的到位问题。相关的修改、上报等方面的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这是您的第一个问题。

5. 回应房地产中介推高房价现象:将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的规范和整顿

陆克华表示,我部已经决定今年要开展一次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的规范和整顿,一,要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的发布。刚才您提到通过虚假信息,隐瞒房屋抵押的状况、查封的状况来误导或者欺骗消费者,要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要求提供准确、全面、真实、及时的房源信息。

二,全面推进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网签。通过网签制度的实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一女二嫁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人的交易资金,保证资金安全。

四,强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在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管理后,房地产中介机构才能获得网签、房源核验等相关权限。

五,加强中介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现在我们的从业人员素质整体上看不高,要加大培训力度,倡导中介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规范。对那些违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比如诱导或者协助当事人通过提供伪造的书面材料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六,要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将不良的、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系统中,形成黑名单,建立一个失信惩戒机制,提醒广大的购房消费者审慎地选择中介机构。

七,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比如,采用巡回检查、合同抽查、受理群众投诉等方式,及时采取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约束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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