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原创 才有未来

作者:吴学安 来源:经济日报
2016-03-27 13:07:20

尊重原创者的心血,不光是对个体的维护,更是为了让思想走向远方,让文化更有活力

我们正处一个创造力极大丰富的互联时代,借助互联网工具,越来越多的普通人释放出前所未有的创造力。很多原创者将心血变成文字、图片、视频作品,上传到互联网上,供人们自由取用。然而,这种共享却屡遭漠视和抹杀,被不尊重原创和版权的肆意抄袭行为所伤害。

尽管“保护原创、尊重版权”的理念已扎根于大多数人的心中,但仍有不和谐的杂音搅乱着知识产权的发展,侵害原创者权益的现象屡见报端。原创者付出的心血,理应被尊重,但现实情况却是他们的权益未受到应有的保护。便利的网络成为一把双刃剑,在带来海量信息共享的同时也给投机取巧之流创造了温床。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免费下载”“免费听歌”时代所带来的繁荣,但这本身就是一种扭曲的市场价值和文化歧路。因此,基于网络的新媒体,尤其是公共社交平台,如何在开放无序的网络环境下,真正发挥媒体的特质,尊重原创,保护创新,传递正能量,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是亟待解决的一个大课题。

除了直接把别人苦心策划、精心编撰的作品“拿来”外,一些打着借鉴的作品幌子同样有抄袭之嫌疑。他们常常披着创意共享的外衣,内里却仍是内容侵权。如前段时间在微信中很火爆的少年不可欺事件出现反转,指责优酷抄袭的少年也被发现抄袭了国外的创意。因此,对诸如此类的借鉴、“致敬”等抄袭方式,必须明辨其出处,该说就说。也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侵权之风蔓延,从而为创意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对原创的漠视,更严重的危害是我们思想的能力日益衰退。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网络平台的建设,以此来传播信息、塑造形象、创造价值。虽说,博采众家之所长,方能自成一派之风骨,但有些底线是必须遵守的,你失守越多,堕落就越多。不难想象,创造者为精神产品付出了辛勤劳动,除了极个别名人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回报外,绝大多数原创者不得不沦为事实上的“廉价打工者”“文化农民工”。因此,如果缺乏对原创者的尊重,我们将难以激励更多的人去创造出更优质的作品。如果侵权成本低、版权意识弱的状况不去改变,令创作者没有能力、财力和心情投入再生产。好的精神产品,从何而来?长此以往,必将使新媒体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此外,我们还将难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创造优质内容,使互联网变得粗鄙、无趣和灰暗。当所有的人都没有热情写下动人的文字、拍摄优美的照片、录制启发人心的视频的时候,我们就只能在低水平复制中轮回。尤其是在内容为王的时代,唯创新的思维、原创的灵魂,才是互联时代生存发展的不竭动力,惟有真正守护新媒体发展的一方净土,才能实现真正繁荣有序发展。因此,我们维护原创的尊严,必须回到鼓励创新的原点上,做精做深做强,增强文化传播力。

尊重原创,尊重知识,靠自律也靠制度。盗版剽窃伤害的不仅是知识产权本身的权威和原创者的权益,更影响了法律的尊严。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本身受法律的保护,需要依法获取授权,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处理。由此看来,泛滥的复制粘贴处于问题的表面,对我们造成伤害的,还有对原创者基本权利的冷漠对待。更深层次的是,长此以往,任盗版横行、置原创者的利益于不顾,怎么能培养起人们依法办事的规则,养成尊重知识产权的习惯?

社会舆论和行业监督固然重要,法治的手段才是最为长久和有效的。要遏制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最根本的办法还要依赖法治的手段。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除了著作权法外,还有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现在关键是加强司法和执法,切实运用法治的利剑去惩处和震慑侵权盗版、抄袭剽窃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同时,广大著作权人也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始于足下,赖于法治,成于共治,止于永久。惟让原创者的心血被“尊重”,我们的知识产权创新才会更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