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1日夜,北京244个妓院一夜之间全部关闭,1200多个妓女被集中收容。第二天,有媒体评论宣告:“从此,在人民的首都,妓院绝迹,妓女解放。”
2016年4月7日,有记者暗访北京的快捷酒店,两天之内从一间客房门下塞进的招嫖卡就有几十张。第二天,有媒体评论说:“卖淫女随叫随到,酒店已成卖淫团伙窝点。”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个行业或明或暗地在中国生存和发展至今。美国加州大学历史学学者贺萧(Gail B.Hershatter)专门写过一部关于上海娼妓历史的著作《危险的愉悦》,论述从晚清到20世纪末,“娼妓”问题在各个层面上如何扭曲了民族意识、政治权力关系、商业和经济利益、强国方针、社会改革、民族心理、欲望和恐惧、社会性别构造等等,并成为相当核心的中国政治、经济、历史和精神文化的象征符号之一。
在革命语境中,卖淫女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社会底层;在网络话语中,卖淫女是自食其力的服务业者;在公共治理的字典里,卖淫女是“失足妇女”;在她们自己的言谈中,卖淫女是“搞兼职的”。复杂的称谓背后是中国社会对这一群体和其所从事的职业认知的矛盾心理。
卖淫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不论法治文明如何进步,都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这一行业的发展和规模。毕竟,有需求就有市场,这是经济学基本原理。中国有几亿流动人口,性别比例差距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社会贫富差距大。其中的社会张力需要释放和引导。
事实上,只要一个地方的卖淫团伙能够处理和平衡好各方关系,就能够生存下去。在中国,组织卖淫入刑,卖淫女和嫖客被抓后缴纳罚款,拘留几天释放。
扫黄专项行动每年都有几次,但我们看到的是“小卡片”越来越多,行业也越来越细分,并且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寻找商机,从“坐商”变成了“游商”。这个行业是许多社会问题的隐喻和交集,不是单靠公安部门就能解决的,更何况当前国情尚不存在把这个行业合法化的空间和社会共识。
即使在许多已经将其合法化的国家,这个行业的治理和监管从来都是广受争议的热点和难点。法国于4月6日通过罚嫖不罚娼法案,对抓到进行性交易的嫖客予以1500欧元的罚款。但该法案遭到了一些性工作者们的强烈反对,她们认为这不仅无法帮助到她们,反而将她们推向了更深的深渊。
涉及伦理的地方,治理总有些力不从心。
两名女性在事发地门前呼吁保护妇女安全
4月3号北京如家和颐酒店的袭击事件能够成为公众舆论热点,是因为卖淫团伙的猖獗程度足够触碰每一个公民的神经,动摇他们对于人身安全的信心。卖淫行业的事实存在不代表礼乐崩坏。事件的关键在于,当弱者求助时,未能得到及时的帮助。酒店和公安是法定责任方,其他路过的房客则有道义责任。可是事后的道歉和调查更像是为了息事宁人。
公安无力根治,房门成为房客在酒店最后的防线;法律软弱的地方,公德和风气成为个体最后的依靠。事实证明,最终是另一个女房客出手相助才避免了更坏的后果。
酒店成了绿林。小卡片是强者的通行证,沉默是弱者的座右铭。从乔治·奥尔为《巴黎伦敦落魄记》中巴黎的酒店,到电影《卢旺达饭店》、《布达佩斯大饭店》,这些经典小说和电影无不通过酒店的扁平环境展现多维的社会场景。4月3号和颐酒店的走廊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
根据媒体目前的采访和调查,除了李某动了不轨之心,网络上担心的卖淫团伙光天化日之下抢人做卖淫女的可能性不大;另一种可能是李某认错了人,两人的撕扯是一场“误会”的地盘争夺战。
在触及根本问题前,有媒体便开始积极教授女性如何加强自我保护,仿佛当每个弱者都可以一招制敌时,这就是一个安全的社会。印度早就开始大规模地提升女性的防身技能,但并未阻止强奸事件的频繁发生。
总体上看,中国的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平在不断进步。但个体维权依然困难。该有的部门都有,责任方也明确,声嘶力竭地呐喊却换不来安全和回应。按照治理医院“号贩子”和“人贩子”的套路,可能公安部门不久后就会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扫黄行动。可以预见的是,高压扫黄之后,市场价格会上浮:这已在此前东莞的扫黄行动后得到验证。
面对难以根治的问题,如果还只坚持专项行动,最后只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卖淫组织者们已经拥抱“互联网+”,公安们却还在对讲机的时代里搞偷袭,酒店大门和走廊的沦陷也就变得无可挽回。
文: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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