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权是一个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主权是国家的灵魂,是国家的固有权利,虽然互联网空间的非物质性使得网络主权看似难以界定,但互联网技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基本都处在以国家界定的主权范围之内,尤其互联网越来越关系到每个国家的信息安全,“网络主权”的倡导实际上是确保网络安全治理的关键所在。
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抵制“尊重网络国家主权”主张,实质是在维护其在互联网世界的控制地位,推行网络霸权主义。他们名义上追求“互联网自由”,将倡导“网络主权”等同于破坏信息自由。但在现实中,这些极力批判“网络主权”的国家往往本身就严格管控着本国的网络空间,将网络安全视为国土安全的重要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支撑国际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和关键技术几乎被少数西方国家所垄断,所谓“自由”条件下的信息化时代不仅没有带来信息的平等,反而让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在信息领域的差距越来越大,甚至威胁到国家信息安全。2013年美国国安局监听事件震惊世界,资料显示,洲际电话数据和互联网数据都主要通过海底光缆通信。因此,网络监听系统可以拦截所有通过海底光缆的电话通信数据。高速发展的信息世界使得网络安全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飞速提高。互联网世界的霸权主义如果得不到遏制,就相当于将大到国家机要,小到个人资料的重要信息曝于旷野。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强调“网络主权”问题,而不能任由以占据互联网基础设施和高端科技的“网络霸权主义”打着自由的旗号横行无阻。
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在当前互联网世界形势下所表述的“自由”不过是强权主义奉行的“弱肉强食”之法则。我们不禁思考,所谓“互联网自由”,对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民众来说,是带来的“自由”权限更多,还是丧失的话语权和信息安全更多?如果一味顺从国际互联网在名义“自由”下发展,对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来说,不但实质上的“自由”得不到保障,更有可能因国家的信息安全等诸多问题受制于人。因此建立一个平等的机制,遏制“网络霸权”实属势在必行。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倡导网络主权与网络信息的自由流通并不对立,“自由”不应被滥用为网络霸权主义的遮掩。倡导“尊重网络国家主权”,倡导共同参与和彼此合共享互联网治理权应成为当前互联网世界治理规则积极探索的方向。(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