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长春市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方案》。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方案要求,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匡正换届风气、严肃换届纪律情况;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5月下旬开始,主要采取四个步骤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准备,包括组织集中培训、下发巡察通知、发布巡察公告等。开展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实地了解、处置线索、现场督导等方式进行。总结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工作汇报会,听取各组巡察情况。反馈整改,各巡察组形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反馈,并督促整改。
王君正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把换届监督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任务,用铁的纪律保证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风清气正;要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始终,聚焦中心、剑指问题,在巡察工作中强化震慑作用,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氛围。(长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