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钦: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

作者:林智钦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05-26 09:53:17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省部级领导学习班讲话中,强调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经济能源、文化科技、制度体系的绿色供给,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是供给侧改革的最终目的。

  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绿色发展是一种以人本自然观为基础的新理念,从内涵看,是在传统发展基础上的一种模式创新,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下,将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要点:一是要将环境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素;二是要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绿色发展的目标;三是要把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绿色化”“生态化”作为绿色发展的主要内容和途径。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要以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去杠杆、去库存等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任务”为中心,从提高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入手,推进与绿色发展直接相关的去产能、降成本和补短板等任务落到实处,赢得这场输不起的绿色战争。

  一是以经济能源和文化科技绿色化扩大绿色供给

  扩大经济能源绿色供给关键在于推动经济能源绿色化,大力提高绿色产品和清洁能源供应比例。要以改革和科技推动经济系统绿色低碳零碳转型和时空变革上的突破,节能优先,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服务经济和智能经济比重,形成生态化、可持续的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提高可再生和清洁能源,以及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比例,提高过度替代能源的供应比例,降低或限制污染环境、安全度低的产品和非清洁能源在市场的流通和供应。以能源互联网重构能源供需生态、推动能源产业链式变革,实现整个能源网络的“可再生和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节能优先、整合创新,提高能源总体效率;要从建立在地表和大气层基础上的革命,上升到建立在太空基础上的革命,实现能源绿色革命的突破,最终将促使并成为未来人类文明巨大的跨越。

  扩大文化科技绿色供给,要从法治上确保文化科技绿色化。要普及企业和国民的绿色文化理念和绿色消费理念,加大生态教育和公众宣传。创造绿色创新的氛围,让为绿色发展做出贡献而自身没有获得经济利益的人活得有尊严。要提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的绿色化自觉,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忧患意识,逐步使绿色化成为社会主流文化。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要实现生产源头绿色化、生产过程绿色化、生产废弃物绿色化,从而确保从源头上向社会提供绿色产品和技术,全面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要普及推广世界级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高效技术和产品,包括低碳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清洁能源技术、高效绿色技术涉及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移动能源和冷能源、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技术等,包括许多生态有益、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高效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洁净能源转化技术、碳捕捉与封存技术、工业水的零排放技术、LED空气净化技术、量子应用技术等。

  二是以制度体系绿色化确保绿色发展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供给侧改革实质上就是改革政府公共政策的供给方式,也就是改革公共政策的产生、输出、执行以及修正和调整方式,更好地与市场导向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时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改革,把原来不利于提高效率、不利于增加有效供给、不利于环境污染控制的制度取消、优化或调整。在绿色发展方面,重点要推进去产能、降成本和补短板。

  去产能,就是要提升绿色标准、能效标准和油品标准,加大环保、标准、能耗、质量、安全等各种门槛准入、制度建设和执法力度;对“僵尸企业”实行果断的“断奶”、断贷等。在去掉无效产能的同时增加有效供给,以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变革,解决可再生能源并网和消纳问题,加速绿色技术替代褐色技术、绿色能源替代过度型能源和非清洁能源的步伐。

  降成本,就是要通过降税负、降收费、减行政审批、建补偿机制,降低绿色低碳环保节能高效技术的成本,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使用绿色技术和产品。进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生态税改革,建立企业创新利益补偿机制,降低绿色创新型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鼓励绿色技术创新。

  补短板,必须绿色、低碳、节能和高效技术并举,控煤、节能、提高能效和使用清洁能源多管齐下,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移动能源等新兴产业齐头并进,能源、环境、科技和气候机构协同作战,综合治理空气、水体、土地污染,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推进经济能源和文化科技绿色化,使绿色化嵌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要以法治和体制确保绿色发展重点任务的完成。必须实行自然资产产权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红线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制度改革。要以生态税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将碳排放峰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峰值时间提早。完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制度,严厉制裁突破社会道德底线,超排直排、造假逃避、纵容违法、以罚代刑,让污染排放、非绿色生产付出的代价远大于使用清洁技术、实行绿色生产付出的成本。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是绿色发展的衡量标准和重要导向,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并与绿色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紧密结合,使理论测算结果更加接近民众实际感受。将绿色发展评价重点放在宏观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有效利用、生活质量提升等四个方面,注重经济增长绿化度、资源环境承载度、政府政策支持度和民众的实际感受度,充分体现经济增长的资源与环境可持续性,探索或完善一些衡量指标,包括空气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物(以COD、S02为代表)、温室气体(C02)排放强度、能源消费结构(绿色能源消费比例)、违规偷排直排污染物、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高效技术投资比例、空气生物安全、人体健康损害、环境和安全信息披露和可获取等,注重评价效果的后续跟踪完善。(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中国能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