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我国共设立有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027个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5-27 16:02:39

中国日报网北京5月27日电(张岩)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检查工作30年的相关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十个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截至2016年3月,我国共设立有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027个,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办案组1400多个。

王松苗称,从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至今,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发展历程。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专门机构和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都取得长足进步。自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全国基本构建起四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由主要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展到同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此基础上又探索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刑罚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内容日趋丰富多元。”王松苗表示,检察机关将不断整合、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逐步形成了“(批)捕、(起)诉、监(督)、(犯罪预)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力求对未成年人进行全程、系统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