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作者:曹音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6-14 09:45:52

中国日报6月14日电(记者 曹音)郑虹,46岁,在北京一家银行工作。自今年6月起,她又有了一个“新身份”——东城区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

她将协助法官处理“家事案件”,比如婚姻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这个新身份的诞生还要源于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的一次会议。会上,最高法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内的118家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自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此次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就主要包括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意在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等。也试图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其稳定事关社会和谐。据民政部数据显示,中国夫妻离婚率自2002年起持续上升,2014年达到了364万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往往也是民事案件的重头戏。据统计,近三年,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均在150万件以上,且呈逐年增长趋势,2015年已超过170多万件,约占全国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

郑虹告诉记者:“在众多离婚案件中,很多夫妻都是一气之下闹到法院,是冲动所为。这些‘冲动离婚’其实是可以通过前期的调解和疏通解决的,不用非要走到庭审的地步。”

在担任东城区法院家事调查员之前,郑虹便是该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法院民六庭的庭审和合议工作,可以说有相当多的法律知识和庭审经验。“大部分家事审判调解员和我一样,有家庭,也有一定的法律、调解经验。这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调解效率和质量。”郑虹说。

民六庭庭长赵庆向记者表示,接到改革试点任务后,东城法院也制定了自己的方案,共66条,并对家事调查员、法官等不同角色、不同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比如,家事调查员会倾向那些年长、有生活、社区工作经验,并有法律、教育等背景的人。有家庭、多年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也会优先考虑。”

按照东城区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方案,家事纠纷在立案登记后三天内会先交付调解组,进行为期不超过三个月的调解。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家事调查员。

“之前,法官也会在家事纠纷中进行调解,但毕竟案件数量大,而且法庭本身是针对法律问题进行处理,不能有充足的时间去做调解工作。所以探索家事调查员这项工作也可以帮法官缓解审判压力。”赵庆补充说道。

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强强联合

由于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案件同根同源、理念相通,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案件在诉因机理、审判理念及裁判方式上具有共通性,最高法表示,各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在知道试点法院时,可以根据各地情况自行确定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试点或分头试点两种模式,着力打造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的强强联合。

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是家事案件自身特点的内在要求,是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切入点,也是改善家事审判工作现状的迫切需求。”

沈德咏表示,试点法院要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和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诉讼程序,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体现人文关怀。要大力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设,选拔任用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热爱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成为主审法官,探索实现专业化与大众化的有机结合,推动在更广阔范围内构建化解家事纠纷的共同体。要围绕家事审判特点和需求,着力提升物质装备保障水平,让当事人更多地感受到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郭婕对此深有体会。她告诉记者,三明中院已将未成年案件与家事案件进行了有机结合,而且已经开始探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引入心理辅导工作。“孩子和家庭是密不可分的,很多离婚纠纷中都会或多或少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郭婕说。

三明中院的数据显示,2015年,该法院受理了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共计1001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68.2%。

“家事纠纷的案件看似都是小事,但与每个家庭成员密切相关,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极端事件。”郭婕说。

为了缓和夫妻间由于冲动造成的离婚,福建三明市的基层法院也积极探索,在开庭前提供给夫妻双方“离婚冷静期”,通过心理咨询师和社会调查员的介入,帮助当事人缓解情绪、分析事实,做出更为理智的决定。

融入心理调节,展现柔性司法

心理咨询师茅飞珠不久前刚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帮助一对夫妻“和平分手”。此前,夫妻俩在离婚纠纷中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度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双方都不肯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此争执对孩子已经产生了影响,我运用心理学知识,通过心理测试和疏导,帮助父母了解自己、理解彼此。虽然他们最后依然分手了,但学会管理情绪的最终目的对他们自身、对孩子都是好事。”茅飞珠说。

“大多的家事纠纷中,当事人情绪都很不稳定,这些负面情绪很容易伤害到无辜的孩子。情绪问题是裁判文书不能解决的,这也是心理疏导的意义。法院裁判是家事审判的中心,心理咨询是辅助,两者相协调可以更好地缓解家事矛盾、化解纠纷。”茅飞珠说。

她向记者表示了对于最高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支持,认为在婚姻家庭类纠纷中引入心理咨询服务是对她工作的鼓舞和肯定。“相比其他民事纠纷,家事纠纷更需要抓住人的特点‘对症下药’。心理咨询辅助法院裁判,可以使家事矛盾得到人性化的解决。”她补充说道。

(编辑:田阿萌 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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