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建设法治市场经济的利器

作者:王瑛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9-30 10:37:42

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发表讲话,提出随机抽查事项要在年内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明年年底前要实现全覆盖,并明确如下要点:(1)要加快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紧扣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细则。(2)要着力扩大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中的随机抽查范围。(3)要加强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方面的配套衔接,重点抓好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的相互联动。(4)要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搞好顶层设计。(5)要通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和执法腐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并强调,要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

作为一种市场监管手段,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同时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任何一种新的工作方式和思路,都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改革与创新的需要,市场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当中,那么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必须不断通过改革与创新,探索新的市场监管道路,以求跟上时代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避免因为监管手段的滞后而影响监管的效率和效果。二是监管过程遇到新的困难和挑战,使用原来的工作方式和理念已经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所以必须摸索总结新的工作思路和模式,不断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推向深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们我们的监管目标,才能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不管是肩负着市场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还是作为被监管对象的企业,在过去都会有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因为监管人员总是那么几个,监管对象也都是老面孔,最后大家都成了熟人,这样就很容易导致执法人员在具体的市场监管中手下留情,同时也给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从而导致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市场监管工作成了走过场,最终受损的自然还是市场与消费者的利益。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却可有效避免以上各种弊端,大大压缩了另有企图的执法人员和处心积虑的被检查对象暗箱操作的空间,进而保证了市场监管、执法的客观、公正,也保证了检查结果的客观真实。对于检查结果,不能只有执法部门掌握,所以“双随机”之后还有一个“一公开”,让检查结果接受被检查对象以及全社会的监督。

市场和法治被称为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一般认为,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等特征,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机制。除此之外,市场经济还有法治性特征,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自由交易经济,但市场交易有效有序进行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法治。倘若没有法制的保障,市场主体就不可能致力于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取利益,就不可能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就难以实现经济健康发展。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并得到贯彻落实的大背景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全面铺开无疑会带来法治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运行发展,该项工作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等等,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作者: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哲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 王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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