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海建
9月29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确定了2016—2020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目标和任务。行动计划指出,自2009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两期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各项人权保障力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迈上新台阶。(9月29日新华社)
“人权非天降,历史而生成”——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核心观点。历史一再证明:没有所谓天赋人权,只有在苦难与抗争中捍卫、在和平与发展中保障起来的历史性人权事业。
正如在“2015 北京人权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近代以后,中国人民历经苦难,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2009年以来,中国先后实施了两期人权行动计划,不断加大各项人权保障力度,一步一个脚印,铿锵踏实,行稳致远。
新一个五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中国人权事业持续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干货满满、诚意昭然,既立足于经济社会与人权事业的“同频共振”,又升级完善并破题开局了诸多议题热点。它的行动周期更长,它的指导思想更笃实,它的基本原则更完善。新增财产权利、落实量化指标,直面大国人权外交、强化计划实施机制保障。这些看得见的亮点,体现了“人民中心”的主旨本位,彰显了中国人权事业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权不是空中楼阁,发展才是实现人权的必由之路。一切离开生存权与发展权去谈人权的说法,不是居心叵测就是耍流氓。国家不富强,就会被人欺侮;民族不复兴,就难以安身立命。国家好,人民才会好,人权才能兴。从全国人均寿命大大延长,到社保体系“全覆盖”,从全民受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到网民数量突破7亿……继“人权”分别载入宪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中国共产党党章后,党的十八大又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事实证明,把保障国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始终把人民愿望和要求放在心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是中国人权事业的根与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康庄大道。
实现中国梦的过程,就是推进中国人权事业更上层楼的过程。作为一个13亿人的人口大国,中国仍存在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环境等方面还有一些困难需要解决,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目标尚需付出更多努力。正因如此,才要在“两个百年”的目标下,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中国梦里,有着人权梦。中国梦的实现,就是人权事业与时俱进的根本保障。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中国的人权事业,有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有自己的步伐与路径。眼下,要紧的是于众声喧哗中平心定气,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描绘的行动愿景下,研判历史大势、顺应民心期许,领会“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真义,真正让中国人权事业扎实向前。(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