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

作者:柏建全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6-11-12 17:15:38

【光明论坛】

作者:柏建全

十八届六中全会号召“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坚决反对‘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这是为党员干部立下的纪律和规矩,必须严格遵循。

70多年前,在中国面临两种前途、两种命运的重要时刻,毛泽东同志在七大报告中的分析一语中的: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战争年代,这“两种错误”关系着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走向何方;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产生的危害同样不可小觑。

不可否认,一段时期以来,以个人意愿替代组织意志的命令主义、以“慢腾腾”“跟着走”的“尾巴主义”倾向表现尤为突出。主观意志脱离实际的“强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强建”、背离群众意愿的“拍脑袋决策”,无不体现脱离群众的独断专行;事业上抱残守缺、得过且过的不思进取,工作中坐在“高堂”之上、不靠前、不研判的盲目指挥,视少数落后群众观点为大多数群众意愿的“井蛙之见”,这些都是被群众“赶”着往前走的干部突出表现的行为。有人戏言之:“群众都过河了,他们还在水中摸石头。”

无论是命令主义,还是“尾巴主义”,其实质就是脱离群众,面临的都是脱离群众的危险。应当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洗礼,偏离群众路线得以纠正,群众纪律执行力有了提升。但《准则》把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坚决反对“尾巴主义”固化为党员干部的制度遵循,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担当。

列宁同志曾经告诫:“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生气勃勃的人民创造力泉源中去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党员、干部要摒弃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就要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的方法,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万方”。新形势下,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群众观念异常活跃,老眼光、老套路、老办法解决不了新问题,不接地气,难免岔气;不贴近群众,难免哗众。由此,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大行其道,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提升能力,不仅要走近群众,更要走到群众中间去。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经常提醒自己要务实:“我贴在地面步行,不在云端跳舞。”这也提醒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只有深入到群众中间,实事求是看问题,量力而行作决策,才不会犯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的错误,才能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