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迎来军改一周年 依法治军壮筋骨

作者:顾香南 来源:中国网新闻
2016-11-30 15:05:53

中国网新闻11月26日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正向纵深推进,新的领导管理体制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已经开始运行,推进力度大、结构调整多、影响范围广,推动我军的治军方式发生着深刻变化,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已成常态。人民军队正按法治要求积极转变治军方式,努力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努力推动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良好局面的形成。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按照法治要求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又是实现党在新形势下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一步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把党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主张和治军成功经验从制度上、法律上确定下来,健全完善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体制机制,才能确保党的意志主张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一步保证战斗力的生成。紧紧围绕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加快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管理形态现代化、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为部队履行使命任务提供法律支撑,不断提高我军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能力,才能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一步形成优良作风。以纪律建设为核心,把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规范化、法制化,把改进作风纳入法治轨道,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确保部队始终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

军队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郭伯雄、徐才厚、谷俊山等腐败分子,“老虎”“苍蝇”一起打,剑指部队选人用人、经费使用、工程建设等多个重点领域,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军心士气为之一振。

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之下,基层部队痼疾顽症得到进一步纠治。

——逐步实现了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过去一些领导干部重个人权威、轻法治权威,喜欢发号施令;“一个将军一个令”,新官不认旧账,决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有的领导干部抓工作不认真研究相关法规制度,以致出现“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大腿后悔,拍屁股走人”现象。现在,各级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的理念,给权力念法治的“紧箍咒”,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将决策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决策有据、决策有序、决策有责,严格遵循法定的步骤、时限、方式方法等程序要求管理部队、开展工作。

——逐步实现了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在建军治军的长期实践中,我军积累和形成了大量习惯做法和管理经验。有些做法和经验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和任务变化要求。现在,全军上下把法规和制度作为抓工作的基本依据,自觉从思想上清除人治的旧观念、老做法,彻底清理与法规和制度相冲突的“土政策”“土办法”,把遵守法规和制度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第一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成为铁律。

——逐步实现了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突击式的表现是忽冷忽热、时紧时松,看领导眼色行事;运动式就是短期内最大限度动员各类资源,以超常规的工作节奏和工作状态解决问题。这些工作方式科学性、预见性和计划性不够,高起点展开、高标准推进、虎头蛇尾结束,打乱了部队正常工作节奏和秩序,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导致“机关乱忙,基层忙乱”。现在,广大官兵固树立“条令条例就是法”的思想观念,克服了工作上的主观随意性,按照条令条例要求组织部队日常的战备训练、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其他工作,真正将条令法规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了部队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不断提高了部队建设正规化水平。

深刻转变治军方式,我们重整行装再出发——沿着全面法治化轨道,人民军队正阔步前进在强军兴军的征途上!(东部战区空军某部顾香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