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的巡视工作新思维

作者:李宁 来源:中国网
2017-01-05 09:36:57

李宁中央党校科研部科研协作处副处长 研究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了重大成效。其中,巡视工作就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实现了巡视工作的全覆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说:“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为用好巡视这把“利剑”,中央巡视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在巡视的对象、范围上实现了全覆盖。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实践看,正是因为巡视的对象更加清晰、范围更加明确,巡视组才更好地发挥了它的反腐“尖兵”作用。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明确中央纪委设置47家派驻纪检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全覆盖。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纪检组”,充分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意义重大。

二、创新了巡视工作的新方式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工作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的新理念,中央巡视组创新了组织方式。从2013年第一轮巡视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组长库制度,组长的人选有刚离开工作岗位的,也有现职的,并且一次一授权,谁参加巡视不固定,巡视什么地区和单位也不固定。巡视组成员,也在未向中央要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和各省区市抽调,大大提高了中央巡视组的专业能力、工作效率和监督实效。2014年3月,开始了专项巡视,目前,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已成为巡视工作的新常态。对地方以常规巡视为主,辅之以专项巡视;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则以专项巡视为主,分领域、分类别开展巡视。2015年,中央巡视组实行“一托二”、“一托三”的工作方式,即在一轮巡视中,每组巡视2-3个单位,这样做,更有利于发现相同发展阶段地区、同类企事业单位的共性问题,破解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难题。在巡视过程中,派驻机构与巡视组密切联系,及时主动向巡视组提供情况,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了“前哨”作用。

三、完善了巡视工作的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中央与省区市巡视工作的业务关系,从过去的“指导”变为现在的“领导”,一字之变,体现出了巡视工作格局的重大创新。既发挥了中央巡视工作的主体作用,又发挥了省级巡视工作的基础作用,形成纵向全链条,全国一盘棋,做到了上下联动,从而理顺了巡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要求,夯实了巡视工作的组织基础。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省区市党委负主体责任,巡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等支持配合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为巡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派驻纪检组充分利用现有编制,统筹安排,在设置形式上,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组27家,纪检组在一家机关办公,管若干家的事,地位更加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四、运用了巡视工作的新成果

巡视成果的运用,是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增强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巡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其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解决问题的担子压给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让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担负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巡视反馈的问题制订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全面整改,一个不落。党委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要经常与党委、党组书记交换意见,推动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同时,要强化机关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担当,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提出问责建议,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下去。巡视组还要根据整改进行情况,积极会同案件监督管理、组织人事等部门,跟踪了解整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必要时,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对整改不力的进行“再整改”,对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 “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持续形成“再震慑”,确保巡视工作见到实效。

五、制定了巡视工作的新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完善,中央和省区市都积累了许多丰富经验和做法,这些都需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巡视工作。同时,影响和制约巡视工作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亟待通过修订条例的方式加以解决。因此,制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是巡视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巡视工作不断深化改革的内在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及时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聚焦中心、坚持‘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善用巡视成果等写入条例,不断完善巡视制度,使各级巡视组能够更好地依纪依法开展巡视”。

可见,正是巡视工作的实践经验,以及巡视工作条例的制度化制定,使得从严治党打出了“组合拳”,发挥了震慑作用。当前,政治生态已经越来越好,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已基本形成,巡视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手段,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