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可见,不断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净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打虎”“拍蝇”“猎狐”的同时,用巡视派驻、机制创新、法规建设,构筑起一道道制度的“防火墙”。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标志着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到了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的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全党上下必须始终将“制度治党”这一治本之策牢牢抓在手上。
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建章立制是基础。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因此,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破立并举,不断补齐党内制度短板,既要及时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又要抓紧完善和健全新的制度,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一方面,要适时对以前、特别是较早期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为党的制度建设注入新活力;另一方面,要深化党建制度改革,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党内制度具有严密性、科学性、操作性、实践性、体系性、实用性。总之一句话,党内制度既要“瘦身”,又要“健身”,更要“强身”。要持续不断推进党的法规制度建设,使之更加具有生命力,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在作风建设新常态下,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
以教育监督促进制度入心入脑。制度是用来执行的。而执行和落实,不是有了制度本身就能做到的,必须依靠教育和监督促进制度入心入脑、成为行为自觉。首先,要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任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忠实履责,坚决防止公权私用、公权滥用,否则,制度和规矩就要发力、生威。其次,要强化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让公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中。2014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很多情况没有监督,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这样搞,谁会把制度当回事呢?我们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学习党章学了半天,最后还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不行!”各级党组织及其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让人民监督权力,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敬畏权力、敬畏制度。要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
以示范引领推动制度落地生根。干部带头,万事不愁。执行制度的主体是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设计必须依靠全党同志共同去落实和执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要充分发挥好以身作则和示范引领的作用。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意识、规矩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规从政,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习惯于在监督中做事、在阳光下用权。要坚持“上位法”,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能以制度建设为借口,搞“土政策”,甚至以行政命令代替制度规范,让权力绑架制度执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搞特殊,不耍特权,努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以惩腐肃贪维护制度尊严权威。发展是硬道理,落实是硬功夫。再好的制度、再严的规定,不落实,都将沦为“一纸空文”。这既需要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带头遵守制度,做执行和落实制度的模范;更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承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于党员干部包括纪检干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腐败现象,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刀刃向内,敢于拿自己开刀,向身边人开炮,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下最大气力解决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永远没有完成时。各级各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不断完善制度、坚决执行制度,切实履行“两个责任”,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让“制度治党”这一治本之策更加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