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谈《海洋督察方案》实施

来源:新华社
2017-01-23 15:14:53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题:一体化督察我国海洋资源环境——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谈《海洋督察方案》实施

新华社记者 刘诗平

国务院日前批准《海洋督察方案》,由国家海洋局印发实施。海洋督察有哪些主要内容?将实行何种方式督察?又将如何推进督察?它与土地督察、环境保护督察是什么关系?22日,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就以上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3大督察内容,3种督察方式

问:近年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广受关注。此次实施的海洋督察有哪些主要内容?将实行何种方式督察?

答:方案明确由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务院对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下沉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海洋督察内容包括3个方面:

——国家海洋资源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近期重点监督检查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围填海总量控制和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等目标要求的情况。

——国家海洋资源环境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海洋环境持续恶化情况,环境破坏、生态严重退化等区域性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围填海、海岸线破坏等问题,以及突发环境灾害和重大海洋灾害处理情况。

海洋督察将采用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审核督察等3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一体化督察海洋资源环境

问:为什么要对海洋资源环境进行一体化督察?

答:对海洋资源环境进行一体化督察,是由海洋的特殊自然属性决定的。

首先,海洋的资源和环境在空间上高度重合,海洋的空间资源属性与生态环境属性密切相关,不可切割。这样就产生了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时序安排和统筹协调问题,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更加多元和复杂。

其次,海洋处于自然地理的最低位,流域、海岸带和海洋的开发压力在海洋交织叠加,近岸陆域与海域污染高度叠加,承载着远超过陆地生态系统的污染压力。

第三,海洋的流动性和整体性使得海洋污染等环境问题,很容易演变为区域问题。

海洋的特殊自然属性,决定了沿海地方政府必须坚持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综合管理理念,统筹协调区域内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等方方面面,切实履行法定主体职责。相应地,海洋的特殊自然属性也决定了国家海洋督察需要对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进行一体化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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