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如何解? 代表委员来支招

来源:新华网
2017-03-07 20:46:25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 题: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的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如何解?代表委员来支招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了专门论述,这给背井离乡、辛勤付出的农民工群体吃了“定心丸”。

政府工作报告专门强调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表明党和政府时时刻刻将民生“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彰显纾民困、解民难的意志和决心。如何彻底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一些代表委员们纷纷支招。

“重拳出击”见成效

“现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少多了,但时不时也能碰到。在工地上干活儿,苦点累点不要紧,只要能及时拿到钱就行了。国家今年提出要大力解决好这个问题,这是为我们农民工撑腰壮胆。”长沙建筑工人肖成刚说。

长期关注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张晓庆说,回顾最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还是头一次明确提出要“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以往各地治理欠薪问题,大多集中在农民工返乡过年之前,相信今年动作力度会更大会更持续。

事实上,今年春节长假过后,国务院就打出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合拳”。2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作出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对欠薪问题反复抓、抓到底,决不能让广大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回报”。

随后,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派出督查组,赴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浙江、湖南等5省区开展实地督查,共查处重点欠薪案件35起,为4738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29亿元。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督察组再出“重拳”,山西长治市襄垣县善福乡棚户区改造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宝龙山镇政府综合楼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等10起欠薪典型案例被“点名”。

制度性安排明晰 深层矛盾待解

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23.3万件,同比下降14.8%;共为372.2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50.6亿元。

“近年来,国家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各地清理农民工欠薪案件的一些制度性安排也逐渐明晰,总体上来看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当前,农民工欠薪问题之所以难以杜绝,关键原因在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何氏眼科医院院长何伟说。

“建设领域是发生欠薪的‘多发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表示,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仍然较多,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承包等问题,始终不同程度地存在。

在实地督察中,国务院办公厅督察组发现,有的地区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把关不严,一些财政资金不到位、开工条件不具备的项目仓促上马。有的地区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政策措施未落实落地,多部门联合治理、跨地区执法协作等治理欠薪的机制亟待完善。有的地区对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能依法及时处理。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工资支付保障的立法不完善、拖欠工资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以及各地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等,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易发的重要原因。

国家意志“变现”地方行动

“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就是守护我们社会的底线和良心。各地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各级人社部门要扎实落实监管责任,带着感情和责任心,锲而不舍地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张晓庆说。

“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佛山市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袁桂彬说。

吴青说,农民工遭遇欠薪后,要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其中每一级程序还要经过调解、申请与受理,申请者还要承担证据搜集等相关工作。繁杂漫长的法律程序往往是这些急于拿到工钱的农民工无法等待的。

“农民工在遭遇恶意欠薪时,如果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最突出的问题是取证难,很多时候连劳动合同都没有。”吴青表示,这就要求政府加强用工市场的监管,规范用工关系,另一方面要向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事先要签订劳动合同,避免讨薪时无凭无据。

张晓庆说,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防止出现讨薪“持久战”,应该加大对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企业的违法成本,并通过向社会曝光,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

部分代表委员表示,还要从制度上对欠薪行为进行遏制,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来保证制度效果。从源头避免欠薪行为的出现,防止事发后才“后知后觉”;其次是健全劳动保障机构、公安机关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并加大监管不力的问责力度。(记者:刘大江、刘良恒、孙仁斌、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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