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铁腕治理,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笔者认为,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势在必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主要是针对经济方面的问题审计,比如有无因重大决策失误而使公共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有无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有无违反财政、财务收支纪律的其他行为等。至于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生态建设工作开展得如何,当地生态环境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并不在审计之列。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统计,目前已有内蒙古、湖南、陕西、湖北、四川、广东、福建、山东、云南、江苏10个省份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了探索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之后,审计部门对其任职期内辖区的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核算。此项离任审计是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只顾经济发展而不兼顾环境保护,目的是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因而常被称为“生态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无疑可以从制度层面矫正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倒逼其增强做好生态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这一制度若能像经济审计一样认真对待、坚持不懈,势必会对生态建设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多年以来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靠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增长,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可以慢下来,但是生态平衡却不能坏下去,因此,必须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度,加强离任追责,从制度上、管理上、源头上有效遏制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势头,堵塞住各式各样的理由借口,让破坏生态行为无机可乘、无空可钻。最近几年,一些地方的雾霾天气不断增多,一些地方的地下水遭到污染,都与“只重经济、不重环境”,只算“经济账”、不算“生态账”的发展观念和做法有着莫大关系。这样的发展,是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发展,也不是百姓所期望的发展;这样的发展,给后辈留下的不是“乘凉树”,而是沉重的“生态债”。
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有的地方为了完成财政税收任务,上马污染严重的企业,有的甚至把别人不要的污染项目引进来。这一切情况的发生,往往都与地方官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好大喜功,片面追求个人政绩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在我们原有的政绩考核体系中,经济发展指标所占比重过大,始终存在以GDP论英雄的“潜规则”。不少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满足于GDP快速增长,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所以甚至会出现地方主义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的恶劣现象。对干部考核只看经济指标,忽视生态环境的考察,结果往往会出现干部提拔越快,当地的环境恶化得越快的怪现象。如不尽快建立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这种现象势必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建设,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惩处和监管机制予以支撑,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青山绿水”的目标。为此,必须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进行修补与完善,使干部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全面、公正,才有利于扭转“唯GDP”的错误发展观念,倒逼地方领导干部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算好生态账。因此,笔者建议,应该尽快将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推而广之,并使之成为领导干部考核的一种新常态,而且对于那些审计结果为生态环境恶化的离任领导干部,不能仅仅只是以“约谈”方式“隔靴搔痒”,而是必须以具体的惩处性举措予以追责问责,否则,再好的制度措施也只能是“纸上谈兵”。